儿时留下的心理阴影并非皮外伤般痊愈后就看不见。它会像婴儿吃掉胎盘一般,一点一点蚕食掉你的灵魂,最终将你变得面目全非。
可怜之人不一定有可恨之处,但可恨之人必定有其可怜之处,而这,正是我们身为人类的可悲之处,不是吗?
——《逆光远航》·瞿太
……
回到车上后康如初如释重负地松了口气,哼着小曲系上安全带后,才发现后排座位上正有两个人直勾勾地盯着他。
“她跟你说什么了?”林小蝶问道。
康如初笑着摇了摇头,“她让我劝Clever别等她,这十六个月里如果有其他好女孩一定不要错过。呵呵,这傻小孩……”
他刚启动车子,就发现气氛有些不对,赶忙解释说:“我当然严词拒绝她了!我还好好说教了她一顿。放心吧,Clever,十六个月后你可以办一场更大的婚礼,新娘仍然会是她。”
“你还好意思提婚礼?”林小蝶气呼呼地责怪道:“如果不是因为你,至少Catherine现在不用坐牢!”
康如初尴尬地咧了咧嘴,不再说话,认真开车。
“算了Beauty,这件事也不能完全怪Time,要怪,就怪我没有火眼金睛……”沈灵犀将头靠在窗户上,愁容满面。
林小蝶见状瞪了一眼康如初。
但康如初感觉得出来,她并没有像她表现出来的那么生气。
毕竟能让好朋友看清身边的人,其实不算是一件坏事。
“对了Clever,你有没有想过在《Fight to Fate》中加入更广阔的世界?”
都说情场失意职场得意,这个时候用工作来转移情绪或许是个不错的办法。
“你的意思是……”
“所有的人类都梦想登上太空,在广阔无垠的星海中畅游。如果你能给所有人一个这样的机会……嗯——我的意思是,价格也不定得太高的话……”
起初沈灵犀只是随耳一听随口一问,可随着康如初越说越详细,他的眼睛就越瞪越大。
“快送我回公司!康如初,你真他娘的是个天才,哈哈,如果游戏大卖了,我封你一个大红包!快!哈哈哈……”
……
送走兴高采烈的沈灵犀后,康如初关上车窗,坐到后排,挤到了林小蝶身边。
“你干嘛?”林小蝶嫌弃地往旁边坐了坐,拉开跟他的距离。
“我干嘛?嘿嘿……”康如初嘿嘿笑着,又向她靠了靠,然后转眼变得正经,问道:“呐,我问你,为什么我回到过去后居然会留下大量的痕迹?我是说,为什么不只一个人记得我曾经出现过?”
林博昌记得我,可为什么任梦琳也会记得我?不是说这种概率很小吗?
“你干了什么?”
“什么意思?”
“如果一个人能抓住你回到过去的痕迹,那一定是你对她做了足够改变她一生的事情,所以我才有此一问。”
原来如此,惊了个呆的。
“没有,”康如初将目光移向别处,手指不经意地放到背后,“只是刚刚任梦琳问我她小时候是不是见过我,我就很好奇,为什么时空法则没有抹去我的痕迹。”
林小蝶看清了他的小动作,轻笑一声,忽然欺身上前将他压在身下,右手掰回他的下巴,直勾勾地盯着他略显惊慌的小眼神,用充满魅惑又不容反驳的语调说道:“你究竟对她说了什么?嗯?我要你把一切,都告诉我。”
当时她吐气如兰的性感嘴唇离我只有几公分,我只要轻轻一伸脖子就可以一亲芳泽,但我最终没有这么做。
现在回想起来,或许是被她突如其来的极具侵略性的动作所震慑,又或许是她这样的行为触动到了我内心最深处的一根弦,让我产生了被征服的异样快感。总之,当时的我根本没有去往那方面想,而这样的好机会又偏偏总是转瞬即逝。
“我……”康如初缩了缩脖子,试图脱离林小蝶的掌控,但没有成功,于是只能低垂着眉眼,像只听话的小熊一般老实交代:“在桐港的那几日我都暂住在任听雪家里,可能……可能是因为我老是缠着要跟她玩耍吧,毕竟我一直想生个女儿来着……”
没想到话未说完,林小蝶已经脸色一变,马上起身坐回原处,双手抱胸,气呼呼地自问自答道:“还记不记得你向我承诺过什么?不再互相伤害和背叛。可现在你却对我有所隐瞒,这教我如何不心寒?”
说着,她兀自打开车门下了车,重重地别上车门。
“我自己打的回去,你好好想清楚要不要跟我交代清楚这整件事!”
康如初意犹未尽地摸着被林小蝶捏过的下巴,感慨地回想起方才的场景,摇了摇头。
“唉,我不是不想告诉你,实在是不能告诉你——至少现在不能。”
……
我叫瞿太,在明州城内也算是个小有名气的律师——或许你们当中还有人找我帮你打过官司。
但我今天不是以大律师的身份,而是以一个坏人的身份来跟你们谈心。
没错,这是一份坏人的自白书。
我从小便是没有母亲的。
而我母亲去了何处,是生是死,我父亲也从来不说。
即使我有时忍不住问他,他也总是仰头猛灌一口酒,然后抿紧嘴唇抄起皮带狠狠揍我一顿。
于是我便当做也没了他这个父亲。
同龄人中,几乎所有人的童年和少年时期都是彩色的,唯独我是灰色。
噢对了,还有红色。
血红色。
你们见过人血吗?我见过,还不止一次。
我杀人?不,是从我身上流出来的。
那个男人越来越不留情,根本没把我当儿子,只把我当成泄欲工具。
他自己活得不好,也不许我活得好。
而邻居呢?没人站出来为我说一句话,他们想的,只有所谓的“邻里和睦”,他们做的,只有关起房门带上耳塞。
老师呢?只关心我成绩如何、会不会害他们评不上高级职称,从来不问我伤从何来,为何哭泣。
同学?一群人云亦云的家伙罢了,除了嘲笑我,他们还懂什么?呵,可悲。
朋友?噢我忘了,我没有朋友。
后来那个男人死了,哼,他死了更好。
简陋的葬礼上,我看着寥寥无几的所谓亲戚们虚伪的悲伤,真想笑出声。
他活着时你们对他不理不顾,任由他喝得烂醉,任由他凌虐自己的儿子。现在他死了,却一个个哭得比亲爹死了还伤心?
惺惺作态,图财罢了。
果不其然,我很快就被接到了所谓的姨妈家里。而那个男人的遗产呢?自然是一分不落地进了这个“善良的好姨妈”的口袋。
不过管他呢,反正那个男人的东西我一样都不想要,至少现在开始没人管我了。
于是我努力装作没事发生,以为只要勤勤恳恳地开始新生活,把自己伪装成一个健全的正常人,就会没人在意我的过去,就会把我当成他们的同类。
可是我错了。
成年人的世界是不会有“共情”二字的,他们只在乎自己的利益。
而他们,竟然没人觉得这样不对。
只有我是清醒的,只有我知道他们这样是不正常的,这个社会是不健康的!
“这个世界不应该是这样,也可以不是这样。”
我要改变这个社会,我要把他们变成跟我一样的正常人。所以我自考了律师执照,我希望可以用帮助弱势群体匡扶正义的方式来提醒他们:不要只顾自己的利益。
可是我又错了。
他们非但没有悔过,有几个同行还肆意嘲笑我,说我假正义、扮好人、想当英雄,最后的目的无非是跟他们一样——想谋取更大的利益。
我也是人啊,他们为什么要这样伤害我、诋毁我?
于是在某几个伸手不见五指的夜晚,我偷偷烧掉了他们的客户资料,又潜进他们家里,大刀阔斧地更改了装修风格。
而他们却茫然不知是谁做的。哈哈,一群傻子。
那是我第一次尝到做坏事的快感。
也是我第一次觉得,当一个坏人,不一定是坏事。
如果能以自己的方式将这个世界变得更好,当坏人还是当好人,又有什么所谓呢?
后来我遇到了任梦琳。
我真的很喜欢这个女孩子,她的身上有一股天真的气息,那种干净、纯洁是我从来没有在人类身上感受到过的,我想,我一定会跟她共度余生。
没想到我还是错了。
原来她只是觉得我这个律师的身份很有用,而且在与我交往后,我发现她竟然又偷偷摸摸地另结新欢。
呵!原来所有的人类都是一样的,全都是欲 望的奴隶。
无一例外。
什么复仇,什么跟我在一起,全都是为了一己私欲。
人性本恶,伪装成善,便称自己为善。
既然如此,我也没有必要手下留情。
她跟我说想杀了林博昌,可她不知道我悄悄录了音;她要我绑架康如初逼他做事,可她不知道我悄悄设计离间了他和林小蝶;她爱我,她却不知道其实我早就谈了新女朋友;她说她会等我来抢婚,可她却不知道其实我早就打算抢完婚就抛下她一个人离开。
瞒着她做的坏事越多,我就越满足,越开心。
哈,如果不是因为康如初,我现在应该可以看到她一天之内失去两个男人的痛苦表情。
不过提起康如初,我还是有些遗憾。
想起小时候他刚到琅乡,显得格格不入又人生地不熟,所有的同学都不跟他玩,只有我把他当个人看。
他身上流露出的那种愤世嫉俗、不被同龄人认同的痛楚和遭遇不公时表现出的凛然正义,都让我一时以为他可以跟我一起干一番大事。
可结果,他居然为了能变得跟身边的普通人一样而自甘堕 落,成了市侩之徒。
所以我最后失望地放弃了他,与他断了联系。
而再见到他时,似乎是因为得到了心魔石的缘故,他以前那种曾让我欣赏不已的心态又回来了。
不过他却根本没有意识到这点,而是继续努力地把自己装成一个每日为了生活营营役役的市井之徒。
我不懂。
他本该有一番大作为,他本可以把这个世界变成另外一副模样,可他却没有这么去做。
可能我一辈子也不会懂吧。
不过我可以在这里跟各位打个保票,一旦他有了自己的心魔,他会变得比我更加疯狂、更加邪恶,而那时候,才是我真正该哈哈大笑的日子。
好了,不说了,我看到我面前出现了一道白光。
都说坏事做多了的人会下地狱,那照这样看来,地狱岂不是要人满为患?或者说,地狱岂不就是第二个人间?
哈哈,那么地狱见了,各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