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兰返身回来手里多了条毛巾,道:“这有什么难,难不成你忘了,我可是照顾孩子的高手,我两个孩子都是我带大的。”
李牧见陈兰拿在手里的毛巾根本就是摆设,只见其折叠着拿在手里晃了晃,估计是拿出来迷惑自己的吧!
因为李牧本来就长的不赖,要非以往天生长的驼背,照他那相貌准也能迷死一大片美女。
见李牧那似乎识穿自己的表情,陈兰双手拧着毛巾敷衍地在本来就不脏的木桌上用力的擦了擦。那光着的小手肘独显其干练的风韵!
李牧见此,一把攥住她的双手,温柔的说道:“嫁给我吧!好不好。”
陈兰脸一红,简直红到了脖子里,她不自觉的抽右手抚摸了摸右脖子,支支吾吾的回应道:“看缘分吧!”
李牧见她不赞成也不反对,似乎对此怀有一两丝希望。于是更加攥紧她的左手道:“我一定会让你幸福的!”
陈兰抽回左手,喃喃道:“这事要经过我婆婆的点头同意方可!”
李牧站起来将陈兰轻轻的拥入怀中:“虽然现阶段我给不了你太多物质上的支持,但是我会努力去营造的,相信我。”
陈兰喃喃细语:“我相信。”
三分钟过后,两人由相抱分开。
陈兰好奇的问道:“这婴儿叫什么名字?”
李牧陷入思绪一会儿,回道:“还没想好,不过我想通过抓阄的方式去确定他的姓名。”
“姓名?连姓也要吗?”
“是的,我想给他全新的一个姓氏,不管他姓什么,他若是我的孩子就始终是我的孩子,并不能改变什么!”
“好的,这个随便你,反正他也只是你的孩子,我无权干涉。”
“那什么时候开始让他抓阄呢?”陈兰又问。
李牧十分确定的说:“今晚吧!我这就去集市上准备一些字纸,你先替我照顾一下他。”
陈兰点点头:“好的,快去快回。”
李牧说做就做,随即动身前往祝家村的镇上,这是叉鸡镇。
叉鸡镇这个名字源自上古,在石器时代,人们捕猎食物离不开石器和木叉子,而木叉子是用来叉鸡或鸭等禽兽的。
叉鸡这个名词曾被用来当作一项体育运动,在古时,看谁叉的鸡又狠又准,又肥又大,谁就是这个部落的首领。
所以叉鸡由此得名。
市集里,不同于毕华街街道的繁华和高尚,叉鸡镇的一切显得有点落后,黄色泥砖铺就的地面显得有点儿泥泞。
李牧穿梭在这条大约有两三百余米的街道上,来回也就数十人逛街而已,也许因为今天不是圩日的缘故吧!
这样一来,也不必为了排队等候而烦恼了!但是本来字贴店的生意就不是十分兴旺。
李牧从中走上前去,与一位颇有些年岁的老人说话,这位老人大概五十出头,虽然比之李牧之前七十几岁年轻不少,但现在的确是李牧的样貌更年轻。
所以卖字的老头此刻分明是倚老卖老。
李牧也仗着自己活了有些年岁,说道:“我需要一整本字典的字,每一个字都分别写在一个方格上,这是银两。”
“一、一整本?”
“是的,写字的人数你来定,总之在今晚酉时尽要全部交给我。”李牧将自己的要求尽数说了出来!
字贴老人听到这样的话语,连忙返身去请字迹端正的人前来帮忙写字。
李牧之所以付得起银两,是因为在少林寺当了几十年俗家弟子,一点一滴从帮助群众做苦力得来的。攒了几十年,也只不过是十几两!
况且,这一花就花了将近两两。
少时,叉鸡镇的一个角落买卖茶水的店铺,李牧花两文钱在那里喝茶。
偶有见到一两俩载人的马车经过,成为这落后的叉鸡镇又一道亮眼的风景。
嗖嗖嗖,嗖嗖嗖嗖。…………
写字店里,十几个老人从巳时就已经开始写字,一直写到傍晚酉时,这当中又写又晾,整整花废了众人许多心思。
李牧傍晚时分在茶铺的听雨轩撒了泡尿就过来领字了。
手里抬着一撂堆放整齐的字纸,满足感爆棚!
这一路上快步小跑回到陈兰家,又是将近大半个时辰;此时,天色也墨铅一般逐渐黯淡了下来。
陈兰刚刚又喂完小婴儿豆奶,小婴儿刚吃饱,还兴致勃勃地与未来的后妈一起拍手掌玩儿;而陈兰的两个儿女早也从私塾回来,吃喝后并洗漱完毕!上床就去睡了。
为了不打扰杨树林和杨树人,李牧点了一支蜡烛,陈兰抱着小婴儿一起返回李家。
大厅中,李牧不禁点起三盏油灯,并吹熄了蜡烛,让小婴儿趴在地上的芦苇席上选名字。
李牧和陈兰将上万张字纸覆过去并摊开让小婴儿自己自由选择三张。
小婴儿在李牧与陈兰的引导下,逐一拿起三张字纸,李牧分别翻开察看并分别念道:“时、千、杰。”
抓完阄,李牧和陈兰高兴的相拥而泣。两人同时喊道:“时千杰,时千杰……”
李牧不无感动道:“小家伙你终于有名字了,以后就叫你时千杰。”
小婴儿,哦不,是时千杰闪熠着黑溜溜的时珠双手一擢,头一点:“耶!”仿佛能听懂般。
时千杰自诞生以来就异乎常人,有着常人难以理解的成熟。看样子似乎是已有一岁多的年龄,而且,一出世就能够睁得开眼了,这显得很异乎寻常。
眼看天色已晚,李牧与陈兰却都还没有睡意,两人一起聊天聊了很久,彼此成为彼此眼中的欣赏对象。
从前,陈兰一直都以一个崇拜的眼光看待李牧,在他身上,有太多不堪的经历,这是磨炼一个人意志的地方。“他要是不驼背就好了!”
上述是陈兰心中所想,她从来都没有对别人说过。
然而,对于陈兰投来的目光,李牧往往都有一种羞愧的感觉,他恨不得有个地洞往里钻;他何德何能承受的起人家的崇拜?这目光越湛,他就越是无地自容。然而这一切陈兰都无从知晓!
其实就是那次,使李牧终于偿到了被人崇拜的滋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