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书名:白云苍狗无常 作者:春的小鹭 本章字数:2503字 发布时间:2022-03-20

多年之后,我早已结婚生子,对于童年那种童真的记忆依然十分清晰。我还给小女儿讲起了自己的故乡,只是羞于讲起5岁那年自己干的那件油菜花田的荒唐事。


在我的记忆里,那个小山村有童真、有甜蜜、有忙碌、有辛酸,甚至还有悲苦。也许那就是乡愁吧。


“你那阵好小嘛,还经常在三合土地上捡鸡屎吃呢,好多事情你根本记不到!”在带着妻儿父母回到家乡,我忍不住提起儿时的事时,与我仍然感情深厚的舅舅大笑着打趣。


是啊,的确那是年代久远的故事。甚至,有些事情发生时,我都还没有出生呢。


1968年,在小山村的苏家林盘里,苏光盛20岁的大女儿苏秀出嫁了。


苏光盛虽已中年,仍是身强力壮,长得非常伸展,而且是个有生意头脑的人,在村里很多人不知道生意是何物时,他便开始做起了小本生意。


即使是在闹饥荒的年代,他也很少让家里人饿着。那时他在村里杀猪坊里工作。有些病死的猪埋了,他偷偷又去挖了起来,夜里背到了家里面。一家好几口人因此不至于太饿肚子。


但说实话,尽管如此,某段时间还是没有吃的。他们还是像大多数人一样,拔草根、吃野菜,还到飞来峰底下去挖一种像糍粑的一种糯糯的泥巴吃。结果那阵村民上茅房就成了一件最难的事——拉不出来呀!


不管如何,在这个几乎家家户户一穷二白的小山村,苏光盛家底一直是相对最厚的——在别人家还是草房时,他便盖起了小青瓦房。


大女儿的婚事,当然办得风风光光。而且,女婿的身份也很特殊。这位女婿从附近一个小山村走出去,在首都北京一个部队里当兵。记得还在相亲时,他便一身军装、腰杆挺得笔直、颇有英气。


小山村里立时家家户户就传开了,这个军人的军装竟然是四个包包的,那是部队里的干部啊。


大家对于军人,是发自内心的尊敬。不仅苏光盛对自己的女婿引以为自豪,性格坚忍、从小就是家里主要劳动力的苏秀,也对自己的丈夫特别满意。


说了半天,咋个感觉这个故事不好展开讲述呢?还是换种方式讲吧。


苏光盛是我的外公,苏秀是我的妈妈,那位军人,自然就是我的爸爸了。


飞来峰严格上不算一座山峰。飞来峰非常雄伟,不仅纵深极大,南北走向绵延了也不知有好多好多公里。


就在小山村东北方向,还有一个小山村,离飞来峰也是同样近,也是在山脚下。这是我爸爸的老家,苏秀在出嫁后,起初安家就在这里。


我爸爸有个姐姐——我的姑妈,与苏秀是邻居。我的爷爷奶奶走得早,不仅我没见过,我妈妈也没见过。


姑妈是个不怎么好相处的人。前面讲过,我的妈妈苏秀也是个坚韧无比、极其好强的姑娘。


说起苏秀的倔强且好强的性格,可以举个例子吧。


她从小便是家里的主要劳动力,那只死猪便是她与爸爸一起挖起来的。因要帮着干农活,她11岁才上成村小的一年级。


1962年在读小学四年级时,家里唯一的男孩、我的舅舅苏兴出生了。见到家里有男丁了,之前我外公抱养的儿子便偷跑了——他明白,只要有了男丁,这个家今后将很难有他的容身之处。


这一下苏秀肩上的担子更重了,只好辍学了。但她不甘心于此,只要不是农忙,她便一边带着苏兴,一边在教室的墙壁外边偷听课。


就这样,靠着偷听,学完了整个小学时期的课程。


出嫁以后,因为性格原因,针尖对麦芒,苏秀和自己嫂嫂关系不怎么样。


再加上我爸爸一年只有春节才回来一次,苏秀从来也没感觉到生活的幸福。她单身一人过得甚是艰难,嫂嫂一家也从不帮她。


在山里边,除了做农活,苏秀常常挑起晒干的柴去更大的镇——安平镇,卖柴改善下生活。


去安平镇可以经过娘家的小山村,也可以走近路。但同样都要走过一段长长的蛮子坡。


走这个近路,需要经过鸭子河,也需要经过鸭子河上高高架起的渡桥。


这个渡桥本来是渡水的,并不供人行走。汹涌湍急的渠水经这个渡桥引向对岸,可以灌溉很多农田。


挑着重重的干柴,走在仅有一尺多宽的渡桥一边水泥坎上,像过独木桥一般时,苏秀立即胆颤心惊。一阵风刮来,将干柴刮得歪歪斜斜,苏秀几欲栽倒。一边是急急的渠水、一边下方是如万丈悬崖的鸭子河,如果栽倒那可是要命的。


苏秀总算是一步步挺过了渡桥,与死亡擦肩而过。本来背着柴就累,这下更是惊出了一身冷汗。来到安平镇上,总算是卖了五元钱。


苏秀心中稍慰,便到正在逢场的场镇上逛了逛,等到中午想吃午饭时,一摸口袋,一下想死的心都有了——那五元钱已经不翼而飞,刚才挤在人堆时,被小偷给摸走了。


苏秀饿着肚子便回了家,心中悲忿不已。


好在,在1970年春节过后,丈夫刚走一个月,苏秀发觉自己怀上了孩子。一种喜悦,让她泪水止不住地流。


在我的记忆里,读小学时,伶牙俐齿只比我大三岁的姐姐总会自豪地在弟弟面前显摆,“我是在首都北京生的,我长大后就会去大城市生活!”


甚至在与弟弟争一个苹果时,姐姐通常都会用牙尖的语气问弟弟,“你见过北京吗,你见过北京天安门吗?”


本来就嘴笨内向的我更加无言以对。


但我的妈妈是去过北京的,也去过北京天安门。而且,她是大着肚子去的。她想在这里生下孩子,这里医疗条件好,是小山村无法比的。


1970年秋,当苏秀坐着火车来到北京时,只觉得蓝天白云,秋高气爽。


在天安门前,一看到毛主席像,苏秀虽然大着肚子,也充满了无限敬意深深地鞠了一个躬。


就在当年十一月,在我爸爸的这个部队里,苏秀生了个胖胖的女儿,这就是我的姐姐——当然跟着爸爸姓,名里有个“华”字。


在这个部队里,苏秀发现自己丈夫当初那个四个包包的军装并不代表什么——根本就不是什么干部。自己丈夫只是炊事班的一名普通军人。


但无论如何,军人总是“最可爱的人”。苏秀只是笑了笑,并没有放在心上。


但回到家乡后,苏秀发觉生活更加艰难了。因为除了要干农活,还要带女儿呀。


只有8岁的舅舅苏兴,在放暑假时,求着苏家的当家人苏光盛去帮大姐苏秀的忙。因从小被大姐带大,她们姐弟感情甚笃。


苏光盛经过四处奔走,通过努力完成了一件大事——将苏秀的户口重新迁回了娘家的小山村,并争取到了宅基地。


在苏家林盘的最北端,很快盖好了两间草房。一间是猪圈房,一间是厨房,厨房里摆了一张大床,苏秀母女就睡在这里。


一直到我出生后,在成长过程中,我们姐弟一直都还记得,虽然简陋无比,这个家也是有院子、有草木的。


苏家林盘本来围成了个大院。从这个大院进入我家,外面是一个大门,推门进去就是一个长长的院子,院子里特意栽上了一棵核桃树和几株牡丹花。


待到牡丹花开时,寒酸的草房之家,竟然有了种雍容华贵之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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