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响乐。”志男插着口袋慢悠悠地说。
“交响乐?《克罗地亚狂想曲》?你是说听这个有效?”我蹲在陆先生身旁焦急地问。
“当然不是了,我是说,阿也现在的状态是交响乐。”
“听不懂。”我说。
“总之,你先按照我说的做,如果你以后和阿也结婚了,碰到这种情况,也像这次一样。”
“什么跟什么啊?我才不会跟他结婚呢,”我说,“你凭什么断定我会跟他结婚?”
“到阿也的右边去。”志男指挥道。
“右边?”我很想跟志男继续争执下去,让他别装出那副能操控他人人生的模样,但现在陆先生的情况刻不容缓,我还是乖乖走到他右边。
“右撇子吗?”志男问,“还是左撇子。”
“右撇子。”我说。我不明白交响乐和右撇子有什么关系,难道等会我要挥动指挥棒?
“整个过程很累,稍微坚持下。”志男说。
“要挥棒子吗?”我问。
“你在说什么啊?”志男露出嫌弃的表情,“现在照我说的做,把左手手指插进右手指缝内,然后垂直地面按住阿也的胸口。”
我把两个手心相对合拢:“是这样吗?”
“不是,是左手手心对着右手手背,然后右手手心按住阿也。”
“哦。”于是我像木偶一样照做,垂直放在陆先生的胸上。
志男蹲下,用手指在陆先生胸口点了下:“这儿,把手放在这。”
我把手乖乖放在那个位置,这动作就像在签订魔法契约。
“然后依靠身体的重量往下按,每次按压5厘米,按30次,每按一次嘴巴里就喊‘1,2,3,4,……’,跟我念。”
“1,2,3,4……”
“对,就是这个节奏,念到30结束,快开始吧。”
于是我深吸一口气,边默念数字边给陆先生按压,按压到15次时,我已有些气喘,汗水慢慢从我体内渗出,但看着陆先生昏迷不醒的样子,我又不敢怠慢。如果陆先生因为我的疏忽而死,我会愧疚一辈子的。
“……30,好了。”我说。
“现在用左手按住阿也的额头,右手抬起他的下巴。”志男继续说。
“行。”只要能把陆先生救回,做什么都愿意,我想。
“接下来吸一口气,吐到阿也嘴里。”
“把气吐到嘴里?”我问,“是用我的嘴吗?”
“那当然。”
“可是……”虽然不明白什么意思,但我还是照志男的话做了。从心理上,感觉就像王子拯救沉睡的公主,当然现在我和陆先生身份互相置换了下。
“如果还没醒的话,就把这些动作再做4遍。”
“为什么是4遍?”我问。
志男摆摆手:“我也不知道,老师说的。”
“行吧。”管他三七二十一。
我像第一遍那样做了2遍后,陆先生醒了。
“阿也,你怎么样了?”看着缓缓睁眼的陆先生,我从心底感到开心,他的脸色逐渐恢复红润,这感觉就像看到自己养的宠物茁壮成长。
陆先生摸了摸头,一脸茫然地看着周围。
“阿也,你终于醒了,是云云救了你哦。”志男在一旁说道。
“你怎么样了?还好吗?”我问。
“简直……简直就跟交响乐一样。”陆先生在嘴里嘟囔。
“交响乐?”我问。
“你看,我说的吧?”
“交响乐是什么意思?”我一时如坠五里云雾,听交响乐听昏迷了吗?
“交响乐,需要各个部分的人一起演奏,如果某一部分做得不好,就会影响整个收听体验。”
“所以呢?”
“所以,我现在所有的感觉都融会贯通了。”陆先生说道。
“啊?”这解释了比不解释还令人糊涂。
“简而言之,阿也现在的情况,就跟通感症一样,只不过要比通感症更厉害一些,他的感觉是常人的3倍,”志男看向陆先生,“阿也,是3倍差不多吗?”
“差不多。”陆先生回答。
“听不明白,”我坐回椅子上如实相告,“这是一种病吗?”
“也可以算病吧,”陆先生不置可否地说,他坐到我身边,“只不过是后天得来的病。”
“后天得来的病?”
“准确来说,是被人强加的疾病。”
“你这越说我越不明白啊。”
“好啦好啦,先不说这事了,”志男把我们隔开,“我们还是先快去常川动物园吧,时间来不及了。”
我看了眼手表,已经9点半了。
陆先生,志男和我坐在车上。
我是上周刚拿到的驾照,对驾驶显然不太老练,但司机仍是我,原因是另外两个家伙都不会开。
“我说你们啊,连车都不会开,怎么行侠仗义呢?”我问。
“行侠仗义?我们才不行侠仗义呢,”陆先生的声音从后面传来,“我们只是随心所欲。”
“那你们怎么随心所欲呢?难道之前一家一家还钱是靠走的吗?”
“不是哦,是骑自行车,”志男笑着说,“一般情况下,我们是不会开车的。”
“为什么?”我问。我看着反光镜注意后边来往的车辆。
“因为骑自行车能保持少年感,无论如何,我们也不想改变自己的身份,我们要一辈子都做骑自行车的少年。”志男说。
“所以,这种不具备少年感的开车的活,就交给我了?”
“忍耐一下,云云。”陆先生从后面把手放到我肩上。
“不要脸,”我说,“我还是新手司机呢,有这么对待新手司机的吗?”
“放心,我们会保护你的。”
“怎么保护我?”
“如果有车撞你,我们就一前一后夹住你,给你做肉垫,”志男油腔滑调地说,“就像奥利奥一样。”
开了约1个小时,上午10点半,我们来到常川动物园,由于是刚开园,人非常之多,远远望去黑压压一片,令人无法呼吸。
下车后,一个戴着熊猫头套的人走了过来,她看上去很像工作人员。
“石榴小姐!”志男大吼一声冲出去。
戴熊猫头套的人绕过志男,走到我们面前:“陆先生,云云,你们来啦,等你们好久啦。”
不得不说,虽然戴着头套,但我已能想象出熊猫头之下石榴小姐的美貌,她的身体很香,是那种我怎么也买不起的香水。
但有一点很奇怪,为什么石榴小姐戴的是另一种表情的头套,于是我问旁边的陆先生。
“不同表情嘛,其实我们有很多很多种类的熊猫头,有熊猫哥哥,有熊猫妹妹,有熊猫妈妈,有可爱的小熊猫,有成熟的大熊猫,也有生气的愤怒熊猫。”陆先生回答。
“为什么没有熊猫爸爸?”我问。
陆先生没有回答我的问题,而是自顾自地说:“每次行动,我们都会戴上不同的熊猫头,这样更方便些。”
“就好比,换个账号重新登陆?”
“没错,就是这样。”说着,陆先生从口袋里摸出头套递给我。
“这是可爱熊猫,”我问,“给我的?为什么?”
陆先生忽然笑起来,那笑容就像春天里的第一阵风:“因为我觉得和你很搭配。”
我害羞地低下头来,已经很久没人说我可爱了,我都快忘记自己很可爱这个事实了。
“陆先生,云云,让我带你们进去吧,我跟他们说了,看到戴熊猫头套的全当成工作人员。”石榴小姐说。
“那意思就是说,我们可以走员工通道了?”我问。
“没错,请跟我来。”
太好了,我在心里想道。
于是,在石榴小姐的带领下,我和陆先生并排跟着,身后是边向我们大喊“等等我呀”边极力追赶的志男。
“哇,是大象啊。”走到一半时,陆先生发出感叹。
我往旁边看去,发现竟然是真真实实的大象,第一次在现实中看到还是令人大为惊叹,世界上竟然真的有这么庞大的动物存在。
大象的象牙往前方顶起,趿拉着长长粗粗的鼻子和大大的耳朵,迈着沉重的步伐缓慢前行。相比之下,尾巴要小许多,它的尾巴左右晃动,似乎是在驱赶蚊虫。大象背部盘腿坐着一名驯兽师,他是个外国人,穿着奇装异服,向我们发招呼。
“他们都是要去马戏团哦,”石榴小姐在前方说道,“马戏团就要开始了,我们快去吧。”
“还有马戏团,可真厉害啊。”我说。
“云云,你看,大象后面是马。”
我顺着陆先生的方向望去。果真,大象后面跟着一匹匹骏马,我分不清马的颜色,只能估摸分辨出有的偏红色,有的偏棕色,有的偏黄,但无论什么颜色,在阳光底下均神采奕奕。风儿一吹,毛便微微晃动起来,我很想伸手去摸。但马儿移动太快,来不及。
“等会就能都看到了。”石榴小姐像参透了我的心思般说道。
“我们等会就能看马戏团了。”陆先生说。
“是啊。”我回应道。
这时,志男赶了上来,大喊“石榴小姐,您的骑士来啦!”
石榴小姐赶紧跑开,志男扑了个空,我和陆先生一齐笑起来。
笑的过程中,我发现迎面走来一群斑马。第一次看到货真价实的斑马,我又大为惊叹起来,我觉得在动物园的几分钟内,可以把这辈子的惊叹都用尽了。
斑马身上的黑白条纹就像被能工巧匠精心涂抹上去的一般,由于太过整齐太过规律,我甚至怀疑造物主造出斑马这个物种的时候是不是特地学了美术。相比起刚才的一列骏马来说,斑马要更加死气沉沉些,粗略一看,竟觉得它们一个个都得了抑郁症。撅着嘴巴低头走路,连路过的行人都不看一眼。我在想,如果大卡车逼近它们,它们是否也是那样不为所动呢?
每走一步,斑马身上的肉便抖动一下,小尾巴也抽动一下。尾巴似乎是每个动物的标配,如果人类也有尾巴,是否也是那样呢?看着这些斑马,我竟萌生出这种奇思妙想。
“其实啊,我很喜欢斑马哦。”石榴小姐在前面说道。
“为什么?”我问,“可是斑马看起来很抑郁哎。”
“你别看斑马走路时唯唯诺诺的,其实它们是很有野性的动物哦。”石榴小姐说。
“真的吗?”
“真的,比刚才路过的马还要有野性,你没发现吗?几乎没人能驯服斑马。”
我细细一想,确实没人会把斑马当作乘骑工具使用。
“经过几千年的历史,人类也没能驯服斑马,可见斑马的野性,”石榴小姐开始侃侃而谈起来,“斑马只要咬住猎物,就会死死不松口,无论怎么鞭打都没用。”
“而且啊,斑马还有两个特点。第一,斑马是话痨,一天到晚说个不停,如果有人骑着它长途跋涉,烦都会被烦死。第二,斑马的发情期实在是太难控制了。”
“发情期太难控制了?”
“对,发情期的雄性斑马,只要看到雌性斑马就会不顾一切地冲出去,没有任何饲养员能控制住。你们想想,如果在旅途中斑马开始发情,那可真是一发不可收拾!”
“还有这种事,”我说,“也算学到知识了。”
这时,志男又冲了过来,嘴里喊着“石榴殿下,让您的骑士保护您吧!”
我和陆先生看着穿着黑白条纹衫的志男,相视一笑:“斑马。”
“志男,石榴小姐喜欢斑马哦。”陆先生挑逗地说。
“好,那我就成为斑马了,石榴小姐殿下,我现在就是斑马了,快来骑我吧!我是斑马哦!”
“我不喜欢斑马啦!”石榴小姐见状跑开,“我喜欢色彩斑斓的马!”
“那我就染发,每周都染发!我把我的头发染得光彩照人!石榴小姐,你满意了吗!”
我和陆先生哈哈大笑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