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婀漓分别之后,我背着婀漓的竹篓回到了昨夜栖身的那个山洞。山洞太小了,我不太确定如果生着火,鱼会不会腐坏,也不确定如果把鱼放在山洞外面会不会被什么东西偷走。便这么睡下吧,两天两夜没怎么休息,困意已如潮水般澎湃。
当我从瑟瑟发抖中醒来的时候,周围只有黑漆漆的夜,没有一丝月光。我不知道此时的时辰。点燃了一堆火,暖和了片刻。便索性趁着夜色,朝着婀漓指引的方向出发了。想想白天婀漓和我说的话,也许在夜里更适合远行。七十里路,远比想象中的漫长。脚下的崎岖甚至让我不确定这到底是不是路,一路上从未见有行人。
直到天已大亮,我终于看见南隅的集市就在眼前。南隅是一个大镇,远远比南朗大的多。疲惫不堪的我从未这般兴奋过,只是有些遗憾没人和我分享这兴奋之情。将鱼仔细地藏起来后,我先进去问了问鱼的价格,所幸比婀漓告诉我的高很多。只是今天来往的人不多,天也愈发的阴暗,寒风又不期而至。很多人选择将手中的货物便宜出售,以求尽早回家。但我依然坚守着最初的价格,不是因为我贪婪,我只是不想贱卖了婀漓的心意。
雪终于还是纷纷扬扬地下了起来。
当新雪渐渐覆满残雪的时候,我终于卖完了最后一条鱼。令我欣喜的是,我居然收获了一个铜币,此外还有九个贝币。此时早已是午后,却远未到黄昏。雪下的更大了,集市上的行人也愈发稀少,甚至店铺好多都关门打烊了,但是这不能影响我的心情。漫步在雪中,颇有些志得意满的味道。
正在行走中,忽闻一股肉香扑鼻而来,才想起已经很久没有好好吃东西了。看见不远处还有家小饭馆正在营业,便走了进去,寻了一处地方坐下后便问道,“有没有便宜的吃的?”
店家人不错,并没有因为我的这句话变了颜色,笑呵呵说到,“本店最便宜的便是杂碎汤,六个贝币一碗,味道虽是不差,但毕竟清汤寡水的,只能暖暖身子。若是想吃饱,最便宜的便是羊肉饭了,只需十个贝币,味道自是没的说,而且量很足的,包您吃饱。”
听着还是羊肉饭比较诱人,看着那个铜币,我犹豫了许久。自从我离开离山以来,这是我第一次看见铜币,它是那样的完美无暇。在我看来,把它交给婀漓和交给婀漓九十九个贝币是天差地别的,所以我还是选择了杂碎汤。店家的手艺真的不错,那是我喝过的味道最美的杂碎汤,很久没有喝过热汤了,望着窗外的漫天飞雪,身上却洋溢着由内至外的暖意,那一刻我很惬意。
第二天的晚上,我沿着海岸线找到了婀漓居住的寨子,原来南朗不过是婀漓族人们的族名,因为这个半岛是她们族人的领地,所以这个半岛便也被称作南朗。南朗有十二个寨子,婀漓所在的这里名叫雾寨,有百十户人家。其实集市周边的那个被称作南朗的小镇名字原本叫霁寨,只是之后愈加繁华,便以南朗代称。婀漓家的房子就在靠近海岸的地方,看起来有些年头了,却并不破败,里里外外都很整洁。
当我见到婀漓并准备把那枚铜币交到她手上时,她再三推却。她说这些鱼若是卖给南朗集市上的鱼贩,只值三四十个贝币。但对于我而言,这并不重要,所有的一切都是她应得的。最后她还是收下了,因为她如果不收,我不会再要她的鱼。
之后的日子平淡而充实。我会在雾寨的小码头等着婀漓返航,然后把鱼背到南隅去卖。南隅虽然路途远了一些,但是很安定,也许是因为‘戌沮’这个南朗的名字吧,我从未遇见事端。每次我都会交给婀漓一个铜币。
渐渐的,我懂得了在这个世界上生存的法则。在这个世界上,没人平白无故的招惹你,没有人愿意为此担待一丝风险。上次的事完全是因为我不懂内敛,频繁在集市上出没。让那些贼人知道了我是一个穿狐裘住草屋的怪胎。所以我没有再尝试建一座茅屋,我怕那样会显得招摇,只是简单修葺了一番这个小山洞。若是单论暖和也并不比那座茅屋差很多。所幸除了那件狐裘,我娘还给我留下了别的御寒的衣物。我不再去南朗的集市,去南隅往返都在夜里。我很满足当下的生活,没有饥寒之虞,还有热汤喝。
我和婀漓愈发熟稔。闲暇的时候,我会和婀漓沿着海岸线聊天散步或是教她识字。她也会和我提起她家里的种种过往,但是关于我的从前,她从未问过,只有我们倆的时候,她也不会叫我文,而是叫我戌沮。有时候因为盛情难却,我也会去婀漓家里吃饭。婀漓的父亲是一个喜怒不行于色的人,言语不多,从他的话语中,只能感受到他对婀漓深深的爱,无法感觉出他对我的感觉。
婀漓的父亲辰沅,是一个退伍的老兵,而且还曾经是个小军官。在辛未年的战乱中身受重伤而被迫退伍。虽然侥幸留得一条命在,但是几乎丧失了劳动能力,若是在家里做些简单事情,倒还可以,但若是出海捕鱼,则是无能为力。原本他是应该拿很大一笔钱作为抚恤的,但是那一年的孤竹山河破碎,风雨飘摇。他父亲什么都没说,便回乡了。那一年,婀漓只有十岁。
既然回了乡,以前家里用来维持生计的军饷便也没了。生活的重担便一下子落到了她母亲的肩上,两年后,她的母亲忧劳而死。十二岁的她便随她的族人出海捕鱼,从此用肩扛起了家庭的重担,从此便只有枯燥而规律的生活,一日出海,一日返程,一日赶集。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是道不尽的心酸。好在她的族人爱她,怜她,敬她,总是多分她一些,父女倆才勉力维持下来。而我也清楚的记得辛未年,那一年,我和娘搬离王宫,去了离山。那一年,我也十岁。
我的左手已渐渐痊愈,由于已经熟悉了去南隅的路途,所以已不再如之前那般匆忙。不知今年是何星宿当值,雪特别的多,雪下的多了,打猎便容易的多。若是山鸡野兔之类的,便叫婀漓拿去改善生活,若是野猪之类的,婀漓则会分给全寨的人。慢慢的雾寨的人和我熟悉了起来,习惯把我叫做婀漓家的戌沮。但是我最喜欢的猎物是狐貉之类的,因为我想在过年的时候送给婀漓父女每人一件皮裘。
最近雾寨的气氛很压抑,因为很多寨子里的贩奴队都陆续回来了,但雾寨的贩奴队却至今杳无音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