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上注意小心啊!”
随着老爸的叫喊声,我踏出房门。
要来不及了,我在心里默念,来不及了!来不及了!来不及了!
之前加入了康叔的聊天群,在那里得到了陆先生和志男的联系方式,加了陆先生,志男想加我,但被我拒绝了。
聊天群里有上百号人,陆先生说里面都是附近的顾客,他们都很爱吃康叔做的披萨。所以康叔一不做二不休,利用网络建立了这个群聊,把那些回头客加了进去,还不定期地通知新举办的活动。比如周一周三畅吃啦,周二周四赠送小礼品啦等等。
虽然对于棒约翰、乐凯撒、必胜客等来说,康叔的披萨店还处于刚起步的阶段,如果他们有心,可以随时随地收购它。但我想,或许康叔根本就不在意这些吧,披萨店做得再大有什么意思呢?对于一个年过半百的老人来说,看着大家开开心心地聊天才更为重要吧。
9点在镇上的星巴克门口见面吧,陆先生昨晚说道。
我看了眼表,已经8点50分了,而星巴克离我家要30分钟的路程,就算骑自行车也得一刻钟。没办法了,只能……
我往包里一顿乱翻,终于翻出上周刚拿到的驾驶证和车钥匙,老爸的车就在不远处,走个1分钟就能走到。只好先斩后奏啦,我心想。
我拿出车钥匙,对准车门的孔插进去,旋转,开门,一只脚踏进车内,将挎包扔在副驾驶,低头钻入,把另一只脚也收进去,系好安全带,将钥匙插入钥匙孔旋转,挂至一档,放下手刹,汽车便“噌”的一声冲出去了。
我赶忙踩下刹车踏板,这才意识到这是辆自动挡的车。
可恶的老爸,我在心里咒骂道,以前逼我学手动挡,说什么手动挡才是男人的浪漫,自动挡就像电瓶车一样无聊,结果自己的车就是自动挡。等今晚回去了,一定要好好取笑他。
于是我慢慢松开刹车踏板,汽车便如愿开动起来了。
星巴克的位置我了如指掌,不如说,这个小镇上任何地点我都一清二楚,似乎我从小就有这种天赋,我觉得。
小的时候,老爸老妈准备带我去外地动物园玩,当他们还在为方向选择而争得喋喋不休时,我就已经通过地图精准找到了位置,并选择了一条最省时省力的路线,结果自不必说,我们很快就到了目的地。
像这样的例子,在我的成长过程中频频发生,我很有理由相信,我对方向感存在一定的天赋。在这个世界上,每个人都有自己专属的天性,如果能得到合适的挖掘,在部分领域达到一流不是难事。我曾经殚精竭虑该如何好好利用我的天赋,结果除了能更快地找到厕所或火锅店外,就没别的用处了。
真是令人沮丧的事实,我想。
由于是第一次单独上街开车,我开得非常缓慢。我承认,我对驾驶方面没什么天赋,科目二考试挂了1次,科目三考试挂了2次,如果没有经验老道的老司机坐在我旁边,我很怕自己会犯些大错来。
在拿到证的第一个夜晚,我做过一个不太好的梦。我梦见自己的车突然不听使唤,像生出了意识般胡乱开动起来,而我却只能像某个挂件任凭摇摆。并且最让我感到意外的是,每当车子开始加速,我都会很明显地感受到震动,就像亲身经历一般。
清醒的那一瞬间,我相信了“梦是平行世界”的那个猜想。每当车子在梦中胡乱闯红灯,按喇叭,不亮方向灯转弯时,我都感到一股油然而生的无力感。我曾做过自己被路人冤枉,到商店里发现所有洋娃娃盯着我看的梦,但对那个来说,车子在路上胡乱开动更具真实性。
我为平行世界里的那个我感到遗憾,在那个世界,或许人类是被科技操控着的,而作为这个世界的我来说,却丝毫不能伸出援手。
想到这,我忽然想起了陆先生,不知他听到我这个梦会有什么反应。
一辆大卡车从我身边擦过,我小心地往另一个方向移动,结果另一辆SUV也从那个方向驶来。我感觉脚底出了汗,果然第一次单独上路还是有些紧张。而更令我感到难受的是,这些老司机丝毫不会让着新人一点!他们从新手司机身边按着喇叭快速超过的时候,不知道会在新人心里留下多少阴影。
我听闻在另一个国度,有着晚辈必须礼让长辈的规矩,如果晚辈说了过分之词,长辈可以当场掌掴,而路人也可以在一旁指责那个不礼貌的晚辈。
对于他国的礼数,我作为一名女子自然无法过多评价,也没资格。只是听到这件事时,还是从心底隐隐觉得悲哀,在大环境之下,个人的意志竟显得如此渺小。我没有理由怀疑,那个被掌掴的晚辈以后会变成什么样子,是会变得比那位前辈更加过分呢?还是开始体谅后辈了。但那终究是他国的事,和我没有一点关系。
或许陆先生说的没错,不好的规矩,没必要遵守,而需要打破。
车开到星巴克门口,我看了眼表,9点整,舒了口气,看来还是四个轮子快啊。
我把车停在停车场,把门锁好,揣着老爸的钥匙走进星巴克。
刚进门,一股纯正清香的咖啡豆味便扑鼻而来,随即听到轻缓优雅的钢琴曲。我不知道是否世界上所有的星巴克店都会放这种缓慢的音乐,但至少我家附近的是。
我看到一个身穿黑白条纹的男人缩在店的一角,以为是陆先生,便急冲冲跑了过去,拍了拍肩,才发现是志男。我俩顿时露出难看的表情。
“怎么是你啊,云云?”志男略有失望地问,那语气就像老爸坐在沙发上抱怨“怎么还是没中奖啊?”
“我还想问呢,陆先生怎么没来?”我同样没好气地回应。
“陆先生?”志男愣了一秒,“你是谁阿也啊,你还是叫他阿也好了,叫陆先生多怪啊。”
“抱歉,我跟他还没那么熟,不像你们,都已经是4年的室友了。”
“没事,”志男把旁边的椅子抽开,“那家伙自来熟,不要紧的。”
我顺势坐下,虽然第一眼见到志男心情坏了一半,但这安逸的氛围还是挺符合我胃口的:“阿也……没来吗?”第一次叫“阿也”让我有些不习惯。
“哦,那家伙还没来,估计是迷路了吧。”志男喝口手里的星冰乐,今天是6月14号,天气热得一塌糊涂。
“迷路了?”我摸摸脑袋,搞了半天,我这么急着赶过来也没用啊。
“是啊,那家伙是个十足的路痴,走过一万遍的路都不记得。”
“这确定不是智商有问题吗?”我问。我不理解那些会因方向而产生困扰的人。
“不仅路不记得,名字也记不清,我有首很喜欢的曲子,结果他怎么念都念不对。”
“什么曲子?”我问。
“《克罗地亚狂想曲》,听过吗?马尔西姆·姆尔维察的。”
“什么什么?”我什么也听不清,只知道志男在含糊地说着什么。
“马尔西姆·姆尔维察的《克罗地亚狂想曲》。”志男一字一字说。
“哦,马尔西姆·姆尔维察的《克罗地亚狂想曲》。”我重复道。
“对,就是马尔西姆·姆尔维察的《克罗地亚狂想曲》。”
“怎么了?不是马尔西姆·姆尔维察的《克罗地亚狂想曲》吗?”
“是马尔西姆·姆尔维察的《克罗地亚狂想曲》。”
“那怎么了?”这时,我才意识到志男在故意挑逗我,我生气地拍了他的肩膀。
“哈啦啦啦,”志男笑道,他的笑声还是那样独具特色,跟105天前一样,他凑近我的耳朵,“我跟你说哦,阿也那家伙听了4年都念不对名字。”
“真的会这样吗?”我觉得志男依旧在骗我。
“真的,”志男煞有介事地看着我的脸,“他真是那样的人,你接触久了就知道了。”
我想起刚才开车时想的内容,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天赋。“那阿也的天赋是什么呢?”不经意间,我已经把问题抛向志男。
“天赋?”志男久久凝视我,我一时间怀疑自己脸上有脏东西,“你是说……天赋?”
“嗯,天赋。”我说。
志男停顿了会,说:“阿也……天赋……如果硬要说的话,那家伙可能特别明白自己需要什么吧。”
“特别明白自己需要什么?这也算天赋吗?”我不解。
“在任何时候,都能知道自己想要什么,难道不算天赋吗?”志男抓了抓脖子,在思考如何措辞,“不管面对多么严峻的情况,他总能以正确的态度应对,然后选择相对来说不错的答案,将舍小保大做到极致,也算是一种天赋吧,我想。”
“或许吧,”我说,“那他还怎么会迷路呢?不是都能选不错的答案吗?”
“认路的时候除外。”志男说。
“那有什么用啊?”我把两手一摊,“那你说的严峻的情况是指什么?”
“可能是生死存亡的时候吧。”志男漫不经心地说。
我怀疑他在逗我玩,故不说话。
“另外,这家伙有着能让人们连接在一起的能力。”志男继续说。
“让人们连接在一起?胶带吗?”我问。
“可以这么说吧,用胶带把大家联系在一起。”
无聊的天赋,我把下巴支在手上想。
“哦对了,云云,”志男说,“有个问题想问你。”
“什么?”我看着志男的脸,他正露出罕见的认真表情。
“3个月前的事还记得吗?”
“3个月前?”我回想起3个月前的痛苦回忆,不禁皱了皱眉。
“就是那些坏人绑架石榴小姐的事,当时你也在场,对吧?”志男问。
“对,我在场。”我深刻地记得,当时我因例假而下腹疼痛不已,从而发出了声响,被前男友他们察觉,他们把晕倒的我和石榴小姐绑在一块儿。
“你之前提过,其中一个是你前男友来着,对吧?”
“是,当时那个站在中间不说话的就是。”说到这,我的心像被什么东西牵扯住一般。
“有关他的信息,知道多少?”
我摇摇头:“一无所知,他纯粹是为了绑架石榴小姐而接近我的,谈了几年,一点信息都不知道,就算知道,现在也不想回忆了。怎么了?”
志男再次把嘴凑近我的耳朵,在我耳旁哈气,我感到耳朵热乎乎的:“我最近发现一个专门诱拐少女的组织。”
“专门诱拐少女的组织?”我摸了摸手肘。
“对,其中的成员可能就是3个月前的那几个,我怀疑他们又出来干坏事了。”
“他们上次不是被抓进去了吗?”我问。
“对,但是那几个只是小喽啰罢了,真正的大头还藏着呢。”
“真正的大头是谁?”我问。
“不清楚,”志男摇摇头,“我也不知道他的名字,他的身份也一无所知,我目前只知道,他皮肤蜡黄,这还是从一家脱衣舞俱乐部那儿得知的。”
脱衣舞俱乐部是什么情况?我在心里想道。但我没那么问,相比之下,我更对那名幕后黑手感兴趣。“皮肤蜡黄?”
“可能是肝硬化患者吧,我猜想,”志男说,“肝硬化的人一般皮肤黄,得了肾病的人一般皮肤黑,这个你知道?”
“我不清楚,”我如实相告,“我这方面没概念。”
“总之,我很担心他们再次对石榴小姐动手。”
“不得不说,你还挺上心的。”我对志男刮目相看。
说实在的,我一直以为志男是因为一时美色而喜欢石榴小姐的,等短暂的冲动结束后,他就会趋于平淡了,继而对世界上大部分女性都抱持好感。这样的人我平时见过无数个,他们的喜欢并非传统意义上的喜欢,而是——性冲动。
令我意外的是,志男并不是这样的人,当然不排除另一种可能性,他性冲动的时间比较久。
“那当然了,我对石榴小姐可是真心的,天地可鉴,我要对石榴小姐负责。”志男夸夸自谈。
“负责?你负什么责呀?”
“你知道吗?她给了我联系方式。”
“我看是你死缠烂打得来的吧。”我说。
志男“啧”了我一声:“明明是主动给我的,看我上次救了她,心存感激。”
“我才不信。”实话实说,我有些羡慕,连我都没能得到石榴小姐的联系方式,竟然被这小子先得了。
“我不能辜负她的一片信任,既然承诺了要当她一辈子的骑士,就要当一辈子的骑士!”志男下定决心地说。
这时,一只手出现在肩上,我吓了一跳,差点从椅子上跳起。转头一看,是陆先生。
“阿……阿也……”我小声念道。
陆先生似乎对“阿也”这个称谓没太大反应,径直坐到桌的另一边,和我面对面。
“你来啦,云云。”他笑着说。
“呃……嗯。”我迟疑地点点头,不知道他要说什么。
“你可真早呢。”
“那当然了,”我有些不知所措,“不是昨晚你说的要9点钟集合的吗?怎么你自己还迟到了呢?如果你不迟到的话,我们现在就在动物园了。”我对着陆先生一顿抱怨。
“啊……对。”不知为何,陆先生有些呆滞,不像3个月前。
“怎……怎么了?”我小声地问志男,“是我刚才太凶了吗?”
志男没有回答我的问题,而是说:“你为啥加了阿也没加我啊?”
我刚想回答,只听“咚”的一声。
我转过头去,发现陆先生倒在地上,像猝死了一般。我吓得赶紧跑到他身边,学着电视剧里的样子把手放到他鼻下。
“还好,还有呼吸。”我说。
志男晃晃悠悠地来到我身边,跟我说:“又来了又来了,阿也又突然发病了。”
“你在说什么啊?”我不理解他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