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一章 奇怪的不在场证明一(下)
书名:双重身份 作者:楚才 本章字数:4186字 发布时间:2020-11-16

 这时,尼克斯打开助手递过来的资料,看了之后对费郎说道:“手机已经检查完了,死者在4点40的时候给奎妮小姐发了短信,奎妮小姐5点10分的时候问丹娜小姐去哪里吃饭,丹娜没有回复,而且在丹娜小姐的手机上显示未读。”

 

“那么我猜测丹娜小姐应该这个时候已经遇害了,所以丹娜的死亡时间范围应该是在4点40到5点10分之间。对了,在奎妮小姐前来的两个人调查了没有”费郎问道。

“开始那两名来访者也调查过了,他们只是过来买书的而已,和死者根本就不认识,而且都有确切的不在场证明,现在有些不好办了,”

“这也在意料之中,凶手是从后门进入的,监控根本就拍不到凶手,可以查查周围的监控,看哪些人从后门进入的”

“后门这边没有监控了,这边已经属于郊区地带了,如果不是像丹娜那样可以为自己的店安上摄像,路上也不会有摄像头的”尼克斯无奈的说道。

 

  “意料之中,不过这也可以说明,凶手对这边非常的熟悉,能够避开这边的监控,而且知道这里有后门可以进入,很明显是做了功课的。”

 

  “意思是熟人作案?”

 

  “未必,要看了尸体和尸检才知道,不过我想大概率是。”

 

“走吧,那我们一起去看看吧。”

尼克斯推开了后门,费郎注意到,后门其实是没有锁的,而且是向里开的。

二人再次进入了房间,此刻天色已经很晚了,房间的灯也打开了。

在灯光的照耀下,死者瞪大的双眼显得更加恐怖,费郎过去对尸体进行观察,发现尸体的脖子上有一道粗的勒痕,位置靠近下巴。

费郎抬起了死者的手臂,观看死者的指甲,看是否能够找到一些凶手的线索

丹娜的指甲缝里有一些粗纤维,凶器应该是类似粗麻绳一样的东西,看来死者在生前做过挣扎,用手死死的抓住凶器麻绳,可惜没有挣开。

 由此可以说明,凶手的身高较死者高不少,凶手力气很大,从身高和力量上看,可以排除女性作案的可能性。

 

  “尼克斯,现场找到了粗麻绳之类的物品没有。”

 

  “现场找到了,在墙角那里发现的,据推断应该是捆厚书用的,根据受害者手指甲里的纤维对比,这个就是凶器了。”

 

  “那能否从受害者的指甲里找到凶手的DNA。”

     

   “法医刚刚从指甲里面提取了一部分, 但是没有找到,而且在现场都没有找到凶手遗留的毛发等任何可以获取凶手DNA的物品。”

 

  “看来凶手比较谨慎,我认为这是一起熟人作案的谋杀事件。”

 

“费郎,我看未必,我倒认为这是一起入室抢劫杀人事件,我们刚刚在收银台找了,发现里面的现金已经被洗刷一空,再看死者左边的手腕上”

尼克斯打开了手电照着死者的手腕部位,显得更加光亮。

 

“死者皮肤黝黑,但是手腕部有一条却很白,说明死者生前带着手表,而且再看死者左手食指的部位,有划伤的痕迹,平时应该是带有戒指。

据我推测应该是凶手在杀死死者之后,将死者的戒指从食指上取下来,划破了食指的表皮,所以这应该是一起入室盗窃杀人事件”。

 

“尼克斯先生,不得不说你观察的十分仔细,这些我也看到了,但是我有一些疑问。

那就是既然选择入室抢劫,为何会选择在下午,况且这家书店看上去规模并不大,并不适合作为抢劫的目标,因为收益实在不高。”费郎问道。

 

“因为现在城区的监控设备很普遍,在人流量大的地方很容易被捕,索性就选择人流量小的地方吧。

至于说是在下午,我想应该是在工作时间吧,毕竟非工作时间大家都回家呆着了,像这种有家庭的女性自然不好在家中下手。”

“这种书店都是自营体,并没有固定的工作时间,凶手为什么知道这是一个有家庭的女性,你看她的戒指戴在左手的食指部位。

而戴在这个部位的女性代表着单身,如果我们没有调查过的话,恐怕我也会认为她单身,这还是说明了凶手对被害人是有所了解的,这样还是一起谋杀案。”

 

  费郎的话让尼克斯没有反驳的余地,过了许久,尼克斯缓缓说道,“莫非这真是一起谋杀案”

 

  “现在还不好说,不过有很大的可能性是,毕竟对丹娜小姐进行抢劫,实在是风险收益不成正比,而且凶手的心思极为缜密,不留证据,恐怕不是一般的罪犯能够做出来的。

 

有一些谋杀的凶手,故意将现场布置成入室行窃的现场,偷走对方的财物,这是为了让警方的调查出现偏差。

一般入室行窃的行为主体并不是固定的人群,可能是随机作案,而谋杀的行为主体一般都是和死者有利害关系的个体,我想,将作案现场布置成入室行窃,恐怕这是凶手的目的。”

 

  费郎将情况分析的很透彻,尼克斯也接受了这种说法,于是问道:“那这么说的话,凶手应该就是在死者所熟悉的人里面了。”

 

  “大概是这样,而且凶手的丈夫也被人杀死在家中,我怀疑这起案情是针对这个家庭的,凶手很有可能就是同一个人,为了报复这个家庭”。

 

这起案件极有可能是一起仇杀案件,现在嫌疑人的范围应该就是与夫妻二人有恩怨的人身上。

但是这只是初步推断,真正的结论还要到案发第二现场才能判断,费郎对尼克斯讲到。

 

  “尼克斯,我们现在去丹娜女士的家中去看看吧”

 

“走”

于是,尼克斯和费郎又一次驾驶着车辆前往丹娜的家中,天已经比较晚了,去丹娜的家中走的路上并没有什么车辆,所以行驶一路通畅,过了20分钟,来到了丹娜的家的位置。

这是一个小区,小区有三栋。小区的大门已经被警方封锁了,尼克斯和费郎直接走了进去。

丹娜的家住在1栋的202单元,从大门口位置进去的右手边就是这栋楼,这栋楼总共有5层,每层只有两户。

费郎和尼克斯前往了二楼丹娜的家中。

进入房间,正对入门的地方是大窗户,窗户的左侧是厨房,右侧是洗手间。

他们走进了大厅,发现有个人正躺在地上,一半身子在厨房的门里面,上半身在门外,他们能看的见。

死者的头下还有部分血迹,右手不远处还有一把手枪放在那里。

 

餐桌和电视机摆在客厅的位置,电视此刻正停留在一场足球赛的尾声,画面静止,很明显电视上播放的只是录像。

录像结束后画面就停在这里了,看来这里的主人还是一个足球迷,在房间的右侧,电视机的旁边有一间卧室。

费郎走进去卧室,进门右手边有一个书柜,上面摆着一些书,这些没有引起费郎的注意。

毕竟丹娜小姐是一个书店的老板,但是卧室床头上摆放的结婚照却引起了费郎的注意。

 

结婚照上的新郎和新娘丹娜小姐笑的很开心,和今天的这一场景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但是费郎却注意的是,照片上的丹娜小姐将结婚戒指带在了左手的无名指上。

费郎原本以为,将戒指戴在食指上是丹娜小姐的习惯,但是从照片上看,丹娜小姐并不是呆在食指上的。

费郎猜测,丹娜小姐和丈夫之间一定发生了什么事情,导致丹娜将戒指带在了无名指上面。

在费郎将卧室的情况观察个透彻之后,费郎便走出卧室来到了厨房入门处,尸体所在的位置。

费郎看出了,躺在地上的男人,真是结婚照片上的男人刘易斯。

死者瞪大了眼睛躺在地上,望着天花板,露出和丹娜一样的表情,他的死因是右边的太阳穴中弹。

 

  “尼克斯,你怎么看。”

 

“费郎,我觉得应该是自杀。刚刚我已经问过助手了,这把手枪是一把消音手枪,而且上面只找到了刘易斯先生的指纹,我认为这应该是一起自杀案件”

“死亡时间呢”

“根据法医判断,死亡时间应该在4点到8之间。

警察们是6点半到达这里破门进来的,那个时候发现刘易斯先生已经死了,所以死亡时间可以锁定在4点到6点半。”

 

  “尼克斯,没有找到指纹并不代表是自杀,凶手也极有可能伪造自杀的现场,指纹的话仅仅带上手套就可以消除了,自杀也没必要使用消音手枪吧,对了,小区的人员出入情况也没有什么异常。”费郎说道。

    

  “费郎,刚刚我的助手已经调了这边的监控,除了小区的居民。今天下午没有陌生人从外面进入小区,也没有陌生人从小区里出去”。

 

听完尼克斯的话,费郎走到了窗户旁边,扭动窗户锁打开了窗户,用手电照亮外面的景象。

在窗台的正下方,摆放着几个垃圾桶,在垃圾桶的旁边,有一颗茂密的树,正好沿着201房间的左侧生长,窗户的右侧是202房间。

树的高度有3层楼那么高,此刻费郎突然想到一个问题。

 

如果凶手是从楼下的垃圾桶位置,通过树爬到2楼,进入室内,再杀死刘易斯先生,是否可行?

费郎很快就将这个想法给否掉了,刚才费郎是从室内扭开了窗户锁打开的窗户,如果凶手是从外面爬进来的,那么他杀死刘易斯之后逃离房间,他要如何将门锁上。

如果作案后他是从正门出去,一定会被小区的监控给拍到。

所以费郎现在将范围缩小到了这栋楼,这栋楼目前可以近似的看成一个密室,凶手一定是在这栋楼里面的。

 

“尼克斯先生,找来这栋楼里的居民取证吧”费郎将刚才思考的结果告诉了尼克斯。

尼克斯知道自己的伙伴还是不愿意相信刘易斯是自杀,不过找这里的居民问话也是必要的流程,于是他叫来了助手。

 

  “你去将这栋楼居民找来,尤其是4点到6点半这段时间在小区内的居民”

  “是”过了一个小时,助手带了一本资料过来。

 

  “警长先生,这栋小区住户的资料还有行踪已经查明了,除去在外地出差的住户,还有下午在外面上班的住户,只剩下两户住户下午这个时间是在小区内的,分别是住在楼上的克拉苏大爷和旁边的邻居马歇尔先生”

 

  “让他们来一下202的门口,我想找他们问话,先请马歇尔先生过来”

 

  “是,警长”。

 

等了一会儿,在助手的带领下,马歇尔来到了尼克斯的面前,对尼克斯鞠了一躬。

“警长先生,我是马歇尔,住在旁边的201室,这层就住着我和刘易斯夫妇。”

 

  “马歇尔先,我现在有一些问题要问你一下,你要如实的回答我”尼克斯说道。

 

  “警长,我一定配合您的工作。”

 

  “你是做什么工作的,还有4点到6点钟这段时间,你在干什么。”

 

尼克斯故意将时间说的很准确,就是想知道马歇尔是否能够准确的回答上来。

如果马歇尔能够准确的回答上来,那么马歇尔一定是刻意而为之,那么在尼克斯的心中马歇尔就会锁定一个嫌疑人的身份,毕竟没人会记得那么准确。

“警长先生,我是一名程序设计师,每天的工作就是设计程序,所以我经常会呆在家里。

今天我4点的时候在家里写程序,5点多点我就开车去单位里面办点事。

我从这里到单位需要半个小时,然后我记得我返回的时候已经7点多了。”

 

  “你为什么对时间记得那么清楚。”尼克斯怀疑道。

 

“因为我家里有一个挂钟的,每一到整点就会报时的,隔壁的刘易斯先生可以为我证明。

四点左右的时候,我听到隔壁的呼喊声,我感觉非常的吵,我就知道刘易斯先生又在家里看球赛。

在到5点多的这段时间里,我陆续听到刘易斯先生说‘好球’‘可惜了’之类的词,我已经习惯了。

他的声音开的比较大,很少顾及我的感受,和他协商过多次无果,所以我也懒得去找他了。

在5点多出门的时候还能听到隔壁传出的声音,这些你们问刘易斯先生就知道了,他一直在家看球赛。”

 

马歇尔面不改色,尼克斯从他的话语里听不到一丝的破绽,他们并没有告诉马歇尔隔壁发生了什么事。

但是,马歇尔的不在场证明,现在却只能由已经死去的刘易斯证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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