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怪人
书名:悲乎刀 作者:纺瞳 本章字数:5798字 发布时间:2022-01-16

往日陆四爷走进这宽敞明亮干净的大厅,首先就会看见一桌浓香四溢热气腾腾的山珍海味。

  不论寒暑,他三餐不喜吃冷盘,所以要求每道都是精心烹制的热菜。

  别人的早餐总比较简单清淡,他却截然相反。

  一天之间,最丰盛讲究的一顿就是早餐,那是他视为最重要的吸取能量恢复元气的时刻。

  他向来固执地认为,自己已整整一夜粒米未进,胃里早就空乏收缩,若不吃得营养一点饱一点,怎有充足的精神和体力去挑战全新一天的艰苦打拼。

  尽管他的生活早在二十年前就不再艰苦,这种观念仍深扎于心,至死不变。

  他向来固执地把自己能否完成本职工作放在生活的第一位。

  这些年他的本职工作就是活得绝对健康,绝对快乐,绝对自由。

  所以他才不悔。

  然而今天厅中的景象却让他心中震惊了很久。

  XXX

  厅中和庄院其他地方一样出奇地安静。

  从厅门望进去,整个大厅仍一如往常的宽敞明亮干净。

  只不过干净得有些瘆人。

  平时早已该准备好的一桌浓香四溢热气腾腾的山珍海味也看不见。

  一张云母为面的圆桌上空空如也。

  不仅如此,厅中甚至一点也不香一点也不热。

  反而出奇的臭,出奇的冷,就似走进了一个结冰的粪坑。

这冷冷的臭味里竟还杂着更刺鼻的血腥气。

  他没有看见粪秽,却立刻看见血。

  血光的摇晃让厅中一切事物都显得如鬼似魅般惊心动魄。

  他甚至感到自己也被这血光渲染成了鬼魅。

  其实血光并不盛,他看见的血并不多,只是呈现的方式太诡异。

  他看见的血不是静静流淌在一尘不染的地毯上,而是装在一盏透明的水晶杯里,颜色比上等的波斯葡萄酒更红。

  红得几乎猜不透,红得就像不是血,却也绝不是酒。

  它实已红得融进了酒的特质,但它不再醉人,竟是要人的命。

  水晶杯微一倾斜,鲜艳欲滴的血就如一线流泉一抹夕阳悠然注入一个人的嘴里。

  一个奇怪的不像人的人,一双皮肤透明筋骨清晰的手。

  盛血的水晶杯在水晶般的手中静静地被把玩。

  这个人津津有味,细致品尝着舌尖残留的血,突然很满足地笑了。

  陆四爷没有笑,他已完全笑不出。

  看见这杯这血这手这人,他的表情立刻变得苍白而冷峻。

  他能感觉他的心也不如往昔平静沉稳。

  他步履迟滞地走进来,就像走进别人的墓室一样陌生不自在。

  他直走到以往许松常站的位置才停步,默然看着这个奇怪的人。

  他是几十年阅人无数经历万千奇遇的老江湖,可他将这辈子见过的所有奇人怪人都翻出来,也比不了这个人奇怪的万分之一。

  这个人以血为酒的怪癖并非独见,江湖中很多嗜血狂徒,真正奇怪的是他那只手。

  陆四爷实在无法相信那竟是一只活生生的人手。

  这个人究竟是什么来路什么身份?又是为了什么缘故不速而至?

  那些仆婢呢?许松怎么也人影不见?

  他只隐隐感到刚才那种不祥之兆此时更深刻浓重。

  浓得如满空已乌云密布,随时可能又下一场浇灭所有希望的暴雨。

  他又几欲窒息。

  这个人正极其享受,懒散地坐在原本该是他一直占有的位置。

  这个人的来意看上去似已明显。

  也许这个人正是要来夺走他一直占有的般般件件珍贵而荣耀的东西。

  那其中有他的宅邸,名望,金钱,权力,甚至包括亲情。

  他不由自主,空咽了一口唾沫,并不心生恐惧。

  他能艰辛奋斗,成功创下这片傲人基业,,证明他不仅有卓越头脑,更有超拔的眼光与坚实的胆量。

  几十年来,经历多少风雨,还没有哪件事令他畏缩。

  他只突然有些失落,有些认命,暗忖这一天总归是要来,谁也逃不掉,唯独他一个人深深清楚,这一天的来临究竟意味着什么。

  XXX

  这个人的形象,只需看一眼就必会被他的可怕而震得目瞪口呆,甚至心胆俱寒。

  他居然少了半张脸,左边的半张脸。

  他右边的半张脸长得特别英俊,皮肤光滑,肤色细润,五官生动,充满青春活力。

  若只看这半张脸,已足够迷倒无数情事初省的少女。

  但他毕竟还有另半张脸。

  左边的半张脸绝不是活人该保持的状态。

  右边的半张脸美得惊人,而左边的半张脸丑得惊人。

  那半张脸直接代表地狱,渗满了冰冷彻骨的死亡。

  那半张脸竟一寸血肉皮肤也没有,只剩白森森的骨骼。

  一眼看去,一半是美男子一半却是恐怖的恶鬼,对比极端的鲜明而诡异,令人怵目惊心。

  可怕程度仅次于他那半张脸的就是他那双手。

  他那双手竟是通体透明,和水晶一样透明,和明珠一样透明,透明如鱼卵。

  只要见过一次普通鱼卵的人,就会很快联想起他那双手具体该是什么样子。

  你不论从哪个角度去看,都可以轻易看到他手上的血管、骨骼。

  他手上的皮肤薄如蝉翼,薄得几乎不存在。

  你甚至会立刻忍不住想若是晚上,必定蜡烛也可省了,因它们或许具有夜光特质,在黑暗中要发出夺目光彩。

  即使是白天,它们好像也微弱地透着一圈圈迷惑人心的光晕。

  XXX

  陆四爷看清这个人可怖古怪的形象时,这个人又饮进了一口腥咸血水。

  他俊美的右半张脸上,浮现着一种悠闲表情,仿佛斗方名士正在自家花园里逗弄虫鸟,或文人雅客正在幽然小亭中独酌独咏。

  满怀的闲情逸致从他眉目间流露无遗。

  他慵懒地徐徐咂舌,回味了良久复良久,竟似没发觉厅中已多出一位笔挺站着的老人。

  他根本就不把陆四爷正正经经地放在眼里。

  通常陆四爷总是用一种傲然将眼前所有人事物看成一粒微不足道的灰尘,从未想到,终有一天,别人会用同样的眼光来看待他。

  终有一天,别人对他的态度会那么淡漠那么不屑一顾,终有一天,他竟也沦落得在别人眼中连一粒微不足道的灰尘都不如。

  突然间,一股难以抑制的奔洪般猛烈、铁锥般尖锐的悲凉,一股真实的英雄迟暮壮士潦倒的寂寞,深邃而沉重,无可抵挡势如破竹,冲上咽喉,欲化作满眶苦涩的老泪,映衬人生的空茫与衰弱。

  突然间,他只觉自己更老了,老得庸俗麻木,毫无用处,离死也更近。

  但觉到这一切的时候,他脸色平静如昔,眼神冷峻如石,背脊丝毫不见消沉苍老的佝偻,依然挺拔,比任何一杆精钢百炼的枪还要直。

  他强迫自己必须永远和过去一样,现实的风霜再严酷,也改变不了他始终岿然的姿态、屹立不倒的气概。

  他自认尚还称不了英雄,却有英雄独具的坚毅和信念。

  所谓狮虎垂危余威犹狂,百足之虫死而不僵。

  英雄纵使已双鬓斑白,老牙掉光,连一步都迈不动,也绝不甘心在任何人面前轻易低头,暴露出自己胆怯颓丧的弱势一面。

  要成为英雄,首先就须忍。

  陆四爷在十几岁出道不久已学会忍,什么事该忍,什么事不该忍,他一直极有分寸,所以即便目睹这样一种可怖的带些侮辱性的景象,也能镇定从容,视作平常,根本不在乎。

  XXX

  大厅里出奇安静,已实在需要听见声音,否则耐力再强,也会将人闷坏。

  似乎正考虑到这一点,咂舌回味了一番之后,这个人终于诡异地笑了笑,开口说起话来。

  他要高谈阔论,陆四爷只有在旁边默默地听着。

  陆四爷以逸待劳,希望从他的话语中听出他具体来路的一些端倪。

  他的话语纯属自述,繁絮冗长的一篇,陆四爷既插不了嘴,也不想岔言,只任他自顾说个仔仔细细。

  他说话时,声音很奇怪,一半像左边鬼脸一半像剔透双手,一半妩媚动人一半阴森凄冷,一半飘忽如雪一半沉凝如泥。

  他简直像是好几个人在同时开口。

  他慢条斯理,微阖右眼,变化多端的奇怪声音起伏不定地絮叨着:“我不知为什么就单单嗜血,天生嗜血。这癖好开天辟地,独一无二,你不信?你就算把全天下翻个底朝天,保证也再找不出第二个与我相同癖好的人。怪人。”

  说到这里,他略顿语声,杯沿一倾,脖子一仰,又是一口血水饮进,滋味无穷地咂舌不已。

  “我从婴孩时喝的就不是母亲洁白甘甜的乳汁——别问我既然没喝过却怎么知道母亲乳汁是洁白甘甜的,这不是重点,我也懒得解释——因为我母亲营养跟不上,家里实在太穷,而且当时正遇上百年罕见的旱灾,本就枯瘦的母亲近半个月滴水未进,更别说吃东西饱肚了,哪来什么乳汁喂我?

但我喝不着母亲乳汁,不用多久体质羸弱的我就非饿死不可,母亲到了中年才侥幸剩下我这唯一的儿子,在她心里,我着实比她的命还要宝贵。她自然不肯眼睁睁看我就那么饿死、没出娘胎几日就残忍地离她而去。所以她必须卑贱地到处求人,求那些尚还挤得出乳汁的女人,求她们发发慈悲救一下她可怜的孩子。山里野物都绝迹,无法指望用母兽的乳汁,四处荒芜,颗粒无收,野菜稀少,也不能直接喂我喝那些东西。然而令她心念绝望的是,村里所有能求的女人都已和她一样,身体干巴巴的。

不久整个村子的人,一小半死在家里,一大半成群结队做了逃荒流民。我的母亲在那时仅剩最后一口气,再也不能跟随人群逃出这个鬼地方,终究是渴死了,但奇怪的是,我还活了下来。我虽干瘦如柴,但我居然活了下来,等我现在回头去查明原因,竟是当时我靠着喝母亲鲜血才苟延残喘。

当时旱灾已末,迁移外地的村民陆陆续续返乡,有人看见我母亲干瘪半腐的尸体,还在旁边看见正趴到地上吸食一只老鼠血的我。他们当然认不得我,只惊恐地把我看作吸血的妖怪,每次大灾大难后,一派荒凉的土地上总会出现些我这样的东西。对,他们把我看作妖怪,看作东西,绝不认为我和他们一样是人。他们在母亲尸体残存的左手腕上发现一个收缩的小孔,坚持认定是我这妖怪吸干了血,致使她死亡。”

他左半张脸的骨眶中,那颗颤抖不止似随时要掉出来的眼珠,竟隐约流动着一种平常人没有也不能理解的怨毒和凄凉,咬牙恶狠狠地加重了语气:“所以他们联合起来抓住我,要斩除妖孽,让村子真正恢复宁静。所以他们在一个漆黑夜里,硬是把尚处婴孩状态的我残忍投进一间被烧红半边天的熊熊烈火吞没的木屋,要把我烧得尸骨无存,毫不怜悯。人心歹毒,可见一斑。”

他阴冷诡秘地干笑了两声,接着说下去,语气间的凄凉和怨毒转瞬已完全被一种得意所取代:“幸亏我当时虽还是婴童之身,但吸了很多只老鼠的血,令我能自如活动双手双脚,而左方屋角正巧有个足可容我幼小身体通过的缝隙。所以我身上再次发生了奇迹,成功爬出火海,保住一条小命。这肯定是我母亲英灵不忍见我被活活烤焦而暗中保护着。那次逃生的确是奇迹,你想,一个牙牙学语的婴儿安全地从一场烧红半边天的大火里逃出去,不算奇迹算什么?不仅算奇迹,而且是前所未有、惊天动地的奇迹。”

他深吸一口气,缓缓道:“后来,我爬去后山,开始自生自灭,但一不小心掉进了一坑蛇窝里,又得以延长小命。蛇窝里只有三条半大的菜花蛇,咬人不疼也无毒,我像之前吸鼠血一样吸干了三条幼蛇的血。再后来,我竟更神奇地活到了三岁,能走能跳甚至能跑,可我彻底成了个野孩子。对人间事,我一概不懂。就在三岁那年的某日黄昏,我碰见一头受伤很重已奄奄一息的母狼,这无异又给我创造了活命的机会。我只用半柱香左右的时光就吸干了那头母狼的血。从此以后,我深深意识到自己已离不开血了。直到现在,我仍只喝血,饥了一碗血,饱肚,渴了一碗血,润喉。所以我这双手才会变成几乎透明,里面绝对找不见一丝肉。”

他像在说一件尘封太久的黑暗恐怖的传说,说的语气诡异至极阴森至极,渲染着一种腥味沉重的鬼气。

连向来不迷信的陆四爷听他说时也禁不住暗中激灵灵打了多个寒噤。

陆四爷听他说时,如听一个从棺材里复活的尸体一字字寒意彻骨地讲述着自己在地狱的一段可怕经历。

陆四爷几欲窒息,只希望这个人最好不再多说下去。

可惜这个人偏偏意犹未尽,很快又阴冷地笑道:“让我好生来总结一下,至今我喝过多少次血?究竟多少次,想来也不好计算了,就只说几次比较重要的。婴儿时,是喝母亲的血。三岁时,是喝一只母狼的血。七岁时,是喝村子里一百九十七只鸡的血。十岁时运气最背,只喝到屠宰坊里放出的十桶结冻的野猪血。十五岁,运气稍有回转,开始在喝一两个娃娃的血。二十岁,终于得见天日,好运不止,一连喝去三个白嫩少女的血七个壮年男性的血,新鲜,美味。二十二岁,可又苦了,赶上遍地闹瘟疫,人死光光,尸体只流脓不出血,唯有屈就一点,到处捉老鼠放血喝。鼠血太腥,容易发臭,喝不了多少就犯恶心。熬过那场大瘟疫,日子太平了,我打死也不会再喝鼠血。不知是不是常年喝血的缘故,那场可怕瘟疫,方圆百里,活下来的人居然只剩我一个。看来,喝血还可以让人百毒不侵。”

他认认真真仔仔细细清清楚楚地总结了半生的喝血生涯,神情自然得就像一个老练精明的账房在向主人一字不漏地严谨报出这年的进账,要急着邀功请赏,又像一个常胜将军在自己同僚面前毫无保留地大肆炫耀一生的出色战绩。

他的话刚说完,杯中血也同时饮尽。

陆四爷自始至终无声地静听,心中悸动久难平息。

他仍没正眼去瞧陆四爷,将空了的水晶杯稳稳放回桌上。

他的眉微皱,旋即又舒展,似有所悟地点了点头,悠然叹道:“不知不觉,话已说了太多,杯却空了。司徒兄,你见我手握空杯,无血可饮,定是要偷笑我日子过得寒酸。”

陆四爷一字字清晰地听在耳中,如雷轰顶,冷峻脸色顿时再变。

难道厅内还有个不速而至的怪人?

可任他从哪个角度暗暗观察,宽敞明亮的厅内,却只有他和这个人,再无第三者的影子。

这个人口中突然提及的司徒兄又会藏身于何处?

正在百思不解,他猛觉头顶有异,未等他仰头去看个究竟,一种粗鲁沉重的声音已从梁上铁锤般狠狠砸了下来:“南宫血,莫要在老弟面前装他妈穷。这庄中几十个仆婢,外加一两个养尊处优的白嫩主人,还不够你一月的消遣?”

乍听此语,陆四爷面色更是煞白,今天早上庄中不见一仆一婢,许松与丫头也杳无影踪,听这司徒兄的口气,莫非他们全遭了不测?

绝不会。

这两个怪人有多少能耐,可以在他毫不知觉的情况下制住那么多仆婢?

况且许松的武功不弱,智计过人,不该如此容易就着了他们的道。

想到这里,陆四爷非但没获得平静,反而更是心中惴惴。

今天他对自己脑海里做出的任何判断也不如往常那么确定。

只听那叫南宫血的怪人冷笑反问梁上人:“你呢?”

梁上人道:“我?我怎么?”

南宫血道:“你若不想白捡我的便宜,又怎会来这里?”

梁上人似听不懂他的弦外之音,粗声大气地问:“便宜?你这吸血僵尸什么时候有便宜了?”

南宫血道:“你捡便宜历来是讲究冠冕堂皇,这次却肯突然委屈自己。”

梁上人略一沉默,突地大叫大嚷:“此地有银三百两,见者就该有份,况且这也算不得便宜。”

南宫血哦了一声,笑吟吟道:“不算便宜算什么?”

梁上人理直气壮道:“当然算我的正经生意。”

南宫血又哦了一声,拧紧半截眉毛道:“正经?还生意?你不妨说清楚。”

梁上人粗豪地笑道:“每次让老弟提醒你,这种事你总是最健忘。”

南宫血不耐道:“那你赶紧提醒,别磨磨蹭蹭。”

梁上人爽快地单刀直入:“历来江湖传言,南宫喝血,司徒吃肉,毁尸灭迹,超度众鬼。你让外人评理,这不是咱的正经生意,还能算什么?”

南宫血会意,桀桀怪笑:“你人虽性情粗犷,想不到粗中有细,如此口舌伶俐,有时连我都忍不住佩服极了。”

梁上人道:“江湖人送咱俩一个绰号,叫血肉双煞,自是十分抬举。你前脚喝到血,我若后脚迟迟不去吃那肉,这绰号可就不响了。”

南宫血长叹一声道:“既这样,你何必还要躲在梁上不肯现身?”

梁上人笑道:“当然已是时候现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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