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等一行人追出游乐场的后门,则是已经不见了屠术的身影,仿佛那绑匪遁入土中不见了,可见地上只留有一顶逃逸丢弃了的鸭舌帽。
“这家伙是有遁地术吗?”高翔拣起那顶鸭舌帽,一副难以置信的表情:“怎么这么快就跑不见了?”
“别担心!这不是还有天英吗?!”忆眼吹了个响亮的口哨。
当即,于夜空深处滑翔来一只洁白的幽灵,就像是不经意间撩起了夜色的一角,露出了幕空下的底色;很快,天英便飞站在了主人的肩头,其宛如一只高傲威武的将军。
“天英,”忆眼抓过逢慈手中的帽子,微笑地放在爱宠的鼻息边:“你带我们去找这顶帽子的主人。”
天英嗅了嗅,便发出着咕咕的叫声,朝往目标的地点追去,这惊得现场的警务人员们个个目瞪口呆,是没见过还有这样神奇的操作,只有逢慈已是见怪不怪的神态,而冰语更是一脸的洋洋得意。
“你这可真是大神兽配小神兽啊!”逢慈扫视过他的好兄弟忆眼,并望了一目特警领队正押着的贾万和,面冲高翔交代:“小高,你把贾万和带回局里。”
“好!”
警方便开车赶往天英领路的目标之所,竟是来到了俞渡白岸边的俞渡机械厂——那片废弃了的老旧厂区。
“他藏在这儿?”逢慈面现难以置信的模样。
但忆眼仍是那句:“进去看看不就知道了!”
虽然家属区亮着一些零星的灯光,但整个废弃了的厂区惨淡而灰暗,仿佛一只被人丢入进垃圾堆里的废纸盒,于夜色中俨然一只从俞江爬上了岸边的怪兽。
一行特警在前面开路,大家便跟随忆眼的爱宠,来到了一座废旧的厂房。
“队长,你看!”那个特警领队指向厂房某处所投射而来的一漂微弱的火苗:“那里似乎正点亮着烛火。”
逢慈点了点头:“多半——那很可能就是屠术了。”
逢慈准备带队,朝往厂房的废墟处走去,却是被特警领队阻拦道:“队长,危险!还是由我们在前面探路。”
逢慈微微颔首,毕竟他要保护好忆眼和冰语的安全,便默许了这个特警领队带着其属下,人人举着一挺95式轻机枪,快速检查了厂房内的情况。
“安全!”特警领队面冲逢慈点头示意。
逢慈便带领众人沿着楼梯,来到了该光源所在的二楼,他们眼见墙角内放着一张木板床,而一个男子正坐在那张床上,看起来早已没有了暴戾之气,仿佛一滩软泥般糊在了床边,似乎之前所有的计划皆耗尽了他的全部心力。
可见床板的一头由于点着两根蜡烛,从而嫌犯的影子投射到一侧的墙上,就像一团蜷缩于墙角里的丧家之犬。
当下,天英正扑闪着翅膀,它落站在天花板一角的半截横梁处,俯瞰着下方的情况。
根据墙上斑驳的痕迹,可知七月十日的凌晨两点,高翔回到市局的职工宿舍接到黑衣人声称其女朋友被绑架的那个电话,庄雅眉正是在这里被拍摄下了视频画面。
另外,屠术的身边摆满了大大小小的瓶瓶罐罐,包括枕头上放着的一个单筒望远镜——这也正是他之前在章鸿成衣店二楼观察福福面馆的情况时所使用的那只。
众人正端着枪械小心翼翼地往前走,突然鞋底下“咔嗒”一响,忆眼似乎踩到了什么,他捡起地上的一个空药瓶,可见瓶身上写着“甲睾酮片”的字样。
随而,忆眼的心中被拉开了一道门缝,自是透射进了淡淡模糊的光线,将其心底所猜测的那个答案逐渐地照耀明亮了起来。
忆眼停下脚步,回头建议逢慈:“你能让这些特警队员们不要跟来吗?”
这位刑警队长明显吃了一惊:“为什么?”
“他生病了,应该威胁不到我们。再者说了——”忆眼抬了抬其手上的那只空药瓶:“这涉及到个人隐私,你作为案件的负责人,深入调查无可厚非,但其他那些没必要知晓内情之人——还是就此止步吧!”
“我明白了!”逢慈微微颔首,对其身旁的特警领队道:“小岳,你们不必跟上,就在这儿守着!”
“可是队长——”显然,这个特警领队对逢慈接下来的“深入虎穴”感到担忧,但因眼见队长心意已决,便只得妥协地点头答应:“那好!我们就在这儿守着,一旦你们有什么危险,便会采取相应的措施。”
“放心!”忆眼拍了拍对方的肩膀:“有我在你们队长的身边,不会出岔子。”
“还有我呢!”冰语也凑到了老板的身边。
这个特警领队刚刚已经见识了忆眼的本事,便做了个拜托的手势:“那就有劳忆先生和冰语小姐了!”
这样,逢慈、忆眼及冰语三人来到了屠术的面前。
那个特警领队举枪守在犯罪嫌疑人所在楼层的外围,正密切关注着队长这边的情况及发生,以防止嫌犯有可能做出什么暴力之举。
屠术听到脚步声,慢慢地抬起头来,眼见面前走来的这三人,其嘴角流露出一抹笑意,则是显得那么苍白无力,就像是被命运的绳子所牵引着的一个傀儡木偶般的小丑,从而咧出一抹言不由衷的笑痕,那笑容透露出一股血丝的味道,由此形成了一韵尴尬且模糊的气息。
“萧鹏陆——”忆眼站定在嫌犯面前大约一米左右的位置:“这么多年来,你都没见到自己的妹妹冰语,还是先跟她打声招呼吧?”
“怎么?”冰语的表情先是一愣,随而便望了望自己的老板,一脸无法相信的神态:“他——他真是我六哥?”
屠术面现更加虚弱且苦涩的笑容:“这么多年没见,我身上的这些变化,让你感到很意外吧?”
显然,冰语正在消化着老板的问话,她死死地盯视着面前的嫌犯,但可以瞧得出来屠术并没撒谎。如此一来,女孩的神情稍稍一诧,她立马看到嫌犯的左眼角处圆有一颗黑痣,便回想起十八岁的六哥抱着十岁时的自己,在萧家花园里玩耍时的情景,她的眼眶瞬间便蓄满了泪水。
“对!你是六哥!你就是我的六哥!”冰语蹲在了嫌犯的面前,慢慢地捧起对方的脸庞,其哽咽着气声道:“我记得你眼角边的这颗痣,我记得其他兄弟们说你这是泪痣,只有女孩才长泪痣,所以他们都笑话你。”
“只有你不笑话我!”屠术抓握住小妹妹的那双手:“你反而说我的这颗泪痣好帅!”
“对啊!六哥长这颗泪痣,不仅一点都不娘,而且还会招女孩们的喜欢。”冰语已是泣不成声:“十年了,你离开萧家整整十年了,这些年——你到底去哪儿了?”
屠术露出难过的笑容:“我一直都在这儿啊!”
冰语难以置信地望向他们所身处的这个周围无比破败了的环境:“在这儿?就在这个破厂房?”
“是啊!”屠术凝视向自己的小妹妹:“之前那几年,我一直住在拳击馆的宿舍;但自从这里厂区搬迁,我就一直住在这座废弃了的、暗不见天光的破厂房里。”
“为什么?”冰语不明白道:“六哥,你为什么要离家出走?你为什么不跟我说一声,就离家走了?”
“因为我不想让你找到我。”屠术盯视着小妹妹的那双眼睛,透露出着一束十分绝望的光芒。
“为什么?”
面对冰语的疑惑不解,屠术的脸色显得万分痛苦,他俨然不知道该如何作答。
忆眼举起其手中拿着的那只空药瓶:“如果我没猜错的话——是因为这个吧?”
“这是什么?”冰语抓过老板手中的药瓶:“甲睾酮片——这是治什么的?”
由于,眼见屠术一副越来越痛苦的神状,忆眼显得有些不忍心,则是代为嫌犯回答道:“我想——这就是你六哥离家出走的原因吧?”
“你什么意思?”冰语望向自己的老板。
“对!”终于,屠术大口喘气,一脸豁出去道:“我生病了,所以离家出走,不想让你们任何人找到。”
“生病?”冰语再次蹲下身子,安抚着其心爱的六哥:“六哥,就算你生病了,也可以医治啊!走!我们去医院,我让医生给你治病。”
“不!”屠术坚决地摇头:“我不去医院。”
冰语奇怪地望向对方:“为什么?”
“我吃这些药就行了!”屠术一把抓过女孩手中的那个空药瓶:“我吃这药就能治好我的病。”
“这到底是什么药啊?”冰语不解地望向其六哥的冲动举止。
“如果我没猜错的话——”忆眼先是看了看小助手,随而便望向那个嫌犯道:“你六哥得的应该是克氏综合征。”
“克氏综合征?”冰语愈加茫然:“这是什么病啊?”
女孩望向站在老板身边的逢慈,这位刑警队长也是困惑地摇头:“你别看我,我也是第一次才听到这个名词。”
忆眼进一步解释道:“克氏综合征是一种先天性的疾病,它是由染色体异常所引起的病症。简单来说,正常人的染色体有二十三对,共计四十六条;其中,正常男子的性染色体由一条X染色体和一条Y染色体所组成,因而男性的染色体核型为四十六,即XY;但如果该男子染色体核型中X增多,就会引起这种疾病,最常见的是四十七,即XXY。其发病率为百分之一到百分之二,为出生男孩中千分之一的比例。”
“对!你说的这些都对!”屠术先是憎恨地望向忆眼,之后像是得到了自我释放,他整个人彻底放松了下来,面现出一副习惯了的坦然:“而这就是——萧启诺抛弃了我的原因。”
“抛弃了你?”冰语不明白道:“你刚才不是说——你是离家出走吗?”
忆眼站在一旁推测:“恐怕,因萧启诺不认他这个儿子,所以你六哥才会选择离家出走吧?”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冰语抓握住屠术的双手:“六哥,你告诉我,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啊?”
屠术的脸色越发难看,他挣脱开对方的抓扯,身体瑟瑟发抖,是在恐惧什么。
忆眼便代为嫌犯回答:“患有克氏综合征的病人,在其儿童时代与正常人没有什么差别;然而一旦到了青春期,便会显露出病态征象,他甚至会发育出女性的体貌特征。”忆眼看向屠术:“而你之所以身材高大,四肢也比同龄人修长,恐怕——也是正由于患有这种病症的原因吧?”
“忆眼——”冰语大声呵止自己的老板:“你就不能让我的六哥他自己说吗?”
“那好吧!”忆眼明白自己的小助手心里难过,所以才会表现出狂躁的失态之举,其理解地点了点头,便闭上了嘴巴,避免多说什么。
“对!”屠术轻轻点头,不再负隅顽抗,因为他清楚即便再如何回避也是于事无补,倒不如将实情相告来得痛快:“你朋友说的这些都对。早在十四五岁的时候,我就发现自身存在女性特征的发育倾向。大概在十七岁的时候,萧启诺似乎也发现了我的这个倾向,便带我到医院进行全身检查,结果发现我患有这种罕见的病症。”
忆眼追问:“那你知道——你是周妈的孩子吗?”
冰语的表情再次一惊,连忙望向自己的六哥。
“我知道!”屠术点头回答:“在我十八岁的生日那天,我无意间偷听到了她和萧启诺之间的一番对话。”
当时,萧启诺在花园里将其六儿子屠术——也就是萧鹏陆的病情告知给了周妈,周妈正在难过地擦拭着眼泪。
“你看怎么办?”萧启诺看似是在跟对方商量:“要么,把他带回你的老家;要么,就让他离开这个家,总之——我不能有这么一个不男不女的儿子!”
“为什么?”周妈的脸色一愕:“你想做什么?”
萧启诺冷酷地说道:“不然,其他那几个兄弟迟早会知道,并且他会成为兄弟们的笑柄,最终传扬出去。”
周妈失声痛哭:“但——但他是我儿子,也是你的亲生骨血啊!”
“但我不能有这样的儿子存在。”萧启诺面色阴冷地望向对方:“这传去像什么话?说我萧启诺居然生了一个不男不女的儿子,那萧家的脸面何在?我又如何能面对萧家的列祖列宗?!”
周妈一副彻底失望的表情,她明明痛恨这个男人,但自己已离不开对方。
……
萧启诺可以处处留情,因为他是一个男人啊!就算被称作是花花公子,但这也是身为一个男性,其人格魅力的最佳体现。但如果他处处留情有了野种,有了一个身患克氏综合征的儿子,这将成为其身为男性雄风的笑柄。
因而,萧启诺如何能容忍这样的笑柄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