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接下来的日子里,林麦麦用那男人给她的钱开了一家饰品店,生意还不错。她说,当他给她钱的时候,她也坦然接受。
因为她和他在一起的时候是爱着他的,所以她也爱他给她的钱。这并没有什么觉得羞耻的地方。
她说女人都爱美,目前在这样的地方开这个店是个不错的选折。她也变得越来越漂亮。当然并不是因为她每天都戴着不同的发饰。
她说她喜欢做生意,这饰品店如果效益不错的话,便会往外线发展成大型连锁。但即便再好,任何都不能保证其会永远兴旺下去。
所以,她有空时也看很多关于各种商业的书。她说她要做一个充满商业细胞嗅觉敏锐的商人,根据时代来窃取商机。
好花盛开,就该尽先摘,慎莫待美景难再,否则一瞬间,它就要凋零萎谢,落在尘埃。
商机在哪,财富就在哪。
林麦麦的生意经真是一套一套的。但莫如烟似懂非懂。
——“每个人都有自己遵循的轨迹。”
——“我可以拿走人的任何东西,但有一样东西不行,这就是在特定环境下选择自己的生活态度的自由。所以哪,读书是你选择的路,但不是我选的。”
看来,她当时早已有所安排。
她也不想离开梅岛,至少现在是这样。或者说因为亲人,或者说她要在这里等待那栋漂亮房子里的唯美爱情邂逅。
在此期间,莫如烟鲜少出门,每天除了功课还是功课。一日三餐,林麦麦总会给她打包吃得回来。况且她不想因为自己而给林麦麦带来麻烦。
史华英和莫文肯定不会就此放弃找她的。
林麦麦总说她想太多,没有人会把她怎样的。毕竟她也认识一些社会大哥,而且他们都很尊重她。有事找他们定会帮忙摆平的,都是混社会的。
但莫如烟觉得能不麻烦别人就不要麻烦别人,欠人情总是不好的。
她已经欠林麦麦太多了。
这仿佛是她生命中最漫长的一段时间。她喜欢窗前的那棵大树,枝繁叶茂,郁郁葱葱,每当疲乏之时,她总是会抬头看向远处,那里是一座山,布满晚霞的颜色,每每这个时候,她就想起莫离。那天在医院里,她看着正在和医生说话的他,整个身体愈加高大了起来,仿佛一堵城墙立在那里,而她永远愿意做城墙下的唯一一株狗尾草。
而现在,城墙倒了,唯有她这株狗尾草任凭风吹雨打,自生自灭。
忽然,一阵风带着力度吹落一片树叶,落在莫如烟的课本上,她拿起它端详一番,喃喃自语:“莫离,这是你对我的回应吗?”凝视片刻,又将它夹回书里,继续翻下一页。
这样的日子一直延续到莫如烟七月考试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