篮球场上,身着15号球衣的他,是全场的篮板王,靠着顽强的防守意识与无解的篮板球控制,谁都防不住他。球场上他意气风发,自信满满,带着侵略性的眼神中满是专注。他身板强壮,十分能跑,188cm的身高却很灵活。小腿肌肉紧实,但不像专业运动员那样过分粗壮,线条依然优美,头发很短,奔跑时可以看到发根闪烁着的汗珠。他从来没有华而不实的招数,只靠最基本的步伐,最扎实的卡位防守,最完美的半截篮能力制衡全场。林涵斐从中学时代就开始打球,课余时间几乎都在不断的练习,所以基本功扎实,是典型的学院派球员。
他修长的手指握着球,一个风车扣,球进了,全场欢呼。
“Well done man!”另一个穿7号球衣的帅哥扔了一块毛巾给林涵斐,“你没看到全场的姑娘们都疯了吗?”
林涵斐接过毛巾,低下头腼腆的笑了,露出洁白的牙齿,刚刚球场上那个带着侵略与攻击性的15号不见了,此时站在他面前的只是个害羞的大男孩。他接过毛巾,擦了擦脖子上的汗,脖子上细细的绒毛被擦得东倒西歪。
“怎么样,决定了吗?要不要加入我们。”7号问。
“我不知道。”林涵斐擦了擦头发,“I mean,我很爱打篮球,成为一名职业篮球运动员也是我儿时的梦想,我只是不知道我是不是适合把它当作职业。”
“拜托,你都接到球队的招募通知书了,还有什么好犹豫的?”
“我想做到完美,但以我的资质大概是不行了。”林涵斐说着用手比了比自己的身高,无奈的耸了耸肩。
“没那么糟啦,just enjoy it!”
“我想要的不仅仅是enjoy,我想要……”球场上的自信和霸道又回到了他的眼中。
“你想要完美嘛!”7号打断了他,无奈的摇了摇头。
林涵斐笑着把毛巾扔还了他。
从口腔科辞职后,林涵斐每天都来这里练球,他是真的很喜欢篮球,因为太喜欢了,所以不想把它当作职业,因为担心有一天自己会搞砸。
收拾完东西,他开车回了家,今天是周五,大姐和二哥都会回家。林涵斐的大姐在UCSF作医学研究,主攻消化内科,平时很少回家,二哥是外科医生,爸爸是儿科医生,一家子的医务工作者,要聚在一起非常不容易。
妈妈两年前从学校退休了,平时她一个人在家总说寂寞,所以林涵斐给妈妈买了一只比熊。这只小白狗平时温顺可爱,饿的时候则会性情大变,暴走成一个破坏王,小恶魔,所以林涵斐给它取名hulk。
林涵斐把车停好,刚走进院子,Hulk激动地跑过来迎接他。他抱起它,亲了一口,温柔的问道:“Hulk,你今天有没有乖乖啊?” Hulk显然没有听懂他的话,激动地在他怀里扭动着身体,想要舔他的脸,这时门口再次响起了汽车的声音,Hulk挣脱了林涵斐,朝门口奔去。
爸爸和二哥回来了。爸爸身着黑色笔挺西装,浅灰色衬衣,藏青色领带,着装永远整洁,他是一个老派绅士,虽然他的父亲只是一名普通华工,但他从父辈那里学到的华人精神就是:不管身处何地,做什么职业,都要挺起脊梁,做一个正直的人。他从小勤奋刻苦,吃了别人十倍的苦,考上医学院,成为了一名医生,在当地的亚裔圈里有名气、有声望。爸爸很注意形象,虽然头发花白大半,但他很注意打理,总是染黑,光滑整齐地梳到脑后。平时在医院虽然穿白大褂,看不到里面的衣服,可三十年来,他每天都坚持穿正装上班,并认为这是对自己职业的基本尊重。
二哥也是医生,不过是外科医生,平时手术多,所以喜欢舒适运动型的衣服。他比林涵斐大四岁,身材修长,学生时代也是篮球场上的明星。二哥平时开朗好动,可一旦工作起来就变得稳重,细腻,这反差迷倒了不少护士和女病人。
林涵斐走进厨房和妈妈一起准备晚餐,家庭聚会永远都是中餐。林涵斐喜欢做菜,大概因为他很爱吃,他是个安静的孩子,很享受做美食的独处时间。一阵小孩的笑声传入厨房,大姐带着儿子回来了。
“Nanny,I’m back!”小朋友一边叫着一边冲进姥姥的怀中,一阵亲昵。
“Frank呢?”林涵斐问道。
“他今天有数据着急处理,不用管他。”
姐姐和Frank结婚6年,他们是在研究所认识的,姐姐学的是生物医学,在所里主要负责疑难杂症的基因检测,Frank学的是生物统计,主要负责数据处理。姐姐不是个典型的华人女孩,Frank也不是个典型的白人男孩。姐姐性格开朗,大大咧咧,Frank则是个沉闷的geek,但两个如此不同的人却意外地碰撞出了火花,结婚6年他们一直很恩爱,在同一个研究所里工作,回家还有那么多共同话题,实属难得。姐姐常常说她和Frank是mean to be, Frank每次听到这句话都会害羞的大笑,然后握住姐姐的手亲一下。
一家人平时各自吃饭的时候都非常的随意,汉堡,三明治、披萨,只有全家聚餐时才吃中餐,因而中餐对这家人来说,不仅意味着团圆,更是家的味道。
“Humphrey,你辞职快两个月了吧,有什么新的打算吗?”姐姐笑着对林涵斐眨了眨眼。
林涵斐放下了手中的筷子,用纸巾擦了擦嘴说:“我拿到了D社的offer了,下周三进组,要去拍一部纪录片。”
“你放弃篮球了?”二哥吃惊的抬头,“我们是不是太久没有交流了”。
“没有放弃,只是想尝试一下新的东西。”
“搞摄影很辛苦的,尤其是纪录片摄影师。”
“我知道,但事实证明我还蛮有天赋。”林涵斐自信的挑了挑眉。
林涵斐在大学的时候参加了摄影社团,后来和朋友旅游的时候拍过一段旅行纪录片,传到网上之后就火了,从此一发不可收拾,他拍的东西,总有惊人的观看量。最有名的作品是一部名为“The green Island”的爱尔兰旅游纪录短片,D社负责人便是看了这个短片知道了他,在他毕业之际就已经向他递出了offer,但被林涵斐拒绝了。不是因为比起摄影他更喜欢当医生,只是因为他不喜欢做选择,甚至害怕做选择,于是便顺其自然的当了一名医生。
都说牙医是一个高危职业,时刻面临着超强的精神困扰和细菌、病毒高感染率,林涵斐尽职尽责工作了一年,谈不上喜欢,洁癖倒是严重了不少,但他从没想过要改变,直到那天他在家中的储藏室找到了她送给他的那本《哈姆雷特》,那本他从来没有勇气翻看的书。
他拂去书上的灰尘,扉页上是她写给他的话:
“To be or not to be ,
I choose to be alive.
To be or not to be,
What’s your choice?
Don’t cry for me, I will be fine.
Yours
Nataliya.”
他从不知道她给他写过这么一段话,他甚至都没有打开过这本书,因为她把这本书送给他的第二天便转学了。七年后的今天才看到这段话,他的心揪了一下,两天后,他辞了职,重新联系了D media,给他们送去了他新拍的小样,他知道,他的人生也该开始做选择题了。
“既然选择了,就好好做吧。”爸爸呷了一口杯中的啤酒,微笑着看他,“全家人都是医生也太无趣了,换个职业也不错”。
爸爸说出这样的话,大家并不意外,虽然爷爷对爸爸很严厉,但爸爸却从来都不是那种专横霸道的家长,三个孩子选专业,选职业,选伴侣,他从不干涉,他希望的是孩子们选自己想要的,并享受自己的选择。
妈妈却是有些担心的,就像所有的妈妈担心自己孩子那样,她没有表示反对,只是叮嘱林涵斐在外拍摄要注意安全,照顾好自己。在这个家里,尊重永远是第一位。
林涵斐笑着点点头,晚上,他躺在床上,心中有些许忐忑,纪录片真正拍摄起来就意味着长期在外,他生长在一个非常有爱和幸福的家庭,对家人有着深深的依赖,当年他甚至为了离家近一点,放弃了进哈佛的机会,选择了同在旧金山的斯坦福大学,而哈佛大学的口腔排名在全世界都名列前茅。那时,在他高大帅气的外表下还藏着有一颗小男孩的心,可是这一次,他知道,是时候离开家了,因为他需要成长。他轻轻的摩挲着枕边的《哈姆雷特》,脑中不断的重复着那句:“To be or not to be.”